第B0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8-068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与上海歆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歆华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长沙铜官窑和上海歆华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长沙铜官窑向上海歆华租赁转让享有所有权之设施后采用售后回租方式租用上述设施,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租赁期限为5年。

  公司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与上海歆华租赁签署《法人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成立之日起至长沙铜官窑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及2018年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长沙铜官窑提供担保额度40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长沙铜官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48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为长沙铜官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48亿元,此次获批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0亿元。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歆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法定代表人:罗桂情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1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上海歆华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彩陶源村委会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李建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影院管理;教育管理;商业管理;酒店管理;展览馆;美术馆;营业性文艺表演;游乐园;水上旅游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城镇化建设;商业活动的组织;商业活动的策划;培训活动的组织;艺(美)术创作服务;住宿;票务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办公服务;正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小吃服务;体育场馆;健身服务;文化及日用品出租;公寓管理;美容服务;理发服务;美甲服务;足疗;保健按摩;瑜伽保健(不含医疗诊断);保龄球服务;台球服务;飞镖服务;棋牌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射箭馆场服务;水上游乐运动;娱乐场所经营;儿童室内游戏;舞蹈辅导服务;音乐辅导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烟草制品、百货、进口酒类、国产酒类的零售。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长沙铜官窑1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长沙铜官窑资产总额400,228.15万元,负债总额355,097.2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2,47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3,804.01万元),净资产45,130.8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2,890.48万元,净利润-2,890.48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长沙铜官窑资产总额521,034.39万元,负债总额428,902.7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32,47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5,249.23万元),净资产92,131.63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2,999.25万元,净利润-2,999.25万元。

  长沙铜官窑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与上海歆华租赁签署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长沙铜官窑在主合同项下应向上海歆华租赁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全部租金、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上海歆华租赁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长沙铜官窑应付款项,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成立之日起至长沙铜官窑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可以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本次融资有助于增加长沙铜官窑的资金流动性,有利于推进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长沙铜官窑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3.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4.87%。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