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8-075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光太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10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381,827,504股,公司已回购股份为1,067,500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为380,760,004股。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160,669,4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0791%,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197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160,642,1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0719%,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189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27,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1%,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5、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273,2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16%,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18%。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642,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4%;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买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642,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4%;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246,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636%;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王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8-076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拟使用2011年公开增发募集的总额不超过8,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至25日,累计使用8,41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的使用期限截至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8,41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