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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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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18-059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15:00时—2018年10月15日15:00时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鲁公路212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宋源诚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宋源诚先生主持召开,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4名,代表股份499,416,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7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9名,代表股份498,256,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3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股份1,160,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6%。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7名,代表股份23,585,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2名,代表股份22,425,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名,代表股份1,160,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35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聘请的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全椒同仁医院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4,131,87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64%;185,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6%;0股弃权。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23,399,87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27%;185,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3%;0股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498,427,58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0%;989,01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0股弃权。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22,596,56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67%;989,01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33%;0股弃权。

  (三)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太平洋数码有限公司、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其中,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太平洋数码有限公司、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99,795,802股、61,607,356股和13,695,860股,与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构成了关联关系。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崔源律师、龚嘉驰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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