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收购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8年6月19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与上海浦景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景化工”、“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诸慎(以下简称“乙方”、“交易对方”)就投资收购浦景化工股份事项签署了《苏州天沃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诸慎关于上海浦景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合作意向书》”),约定天沃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天沃科技指定的第三方以协商一致的方式收购乙方及其他同意本次收购的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以使天沃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天沃科技指定的第三方最终成为目标公司第一大股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对外投资收购事项的公告》(编号:2018-072)以及于2018年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7月23日、7月30日、8月6日、8月13日、8月20日、8月27日、9月3日、9月10日、9月17日、9月25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对外投资收购事项进展公告》(编号:2018-077、2018-079、2018-086、2018-087、2018-088、2018-106、2018-107、2018-108、2018-112、2018-116、2018-124、2018-130、2018-133)。
二、交易进展情况
自《合作意向书》签署后,公司积极推进投资收购工作,与各方共同组织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与潜在合同方、标的公司股东商讨制定具体的收购方案。经过对收购事项中可能采用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自筹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联合投资等多种方式进行研究后,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和双方企业经营现状,双方均认为目前公司对乙方实际控制下的浦景化工进行收购的条件尚不成熟。
交易双方通过协商,于2018年9月28日签署了《关于终止〈苏州天沃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诸慎关于上海浦景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合作意向书〉的协议》,同意终止《合作意向书》项下双方的各项约定,且双方均不承担对另一方的违约责任。
三、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实质性投资协议,亦未与其发生资金交易往来,因此终止本次对外投资收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公司与浦景化工有意在乙二醇等化工业务中开展业务合作。本次对外投资收购事项的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3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或“公司”)与上海浦景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景化工”)之间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表明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总体意向,构成双方之间开展具体业务合作的基础,但并不构成双方之间对任何具体项目的达成或协议,亦不构成双方之间强制性承诺或任何形式的义务。
双方基于本协议所达成的任何具体业务合作项目,均须由双方或其各自关联公司就具体合作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协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程序审批后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本协议为合作意向,暂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来随着双方业务合作的进一步落地,将对企业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了加强签约双方在乙二醇专用装备及其他化工装备领域的合作,2018年9月28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景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近日,公司收到双方签署完毕的协议文本。根据《公司章程》及合同评审相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浦景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5240835W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诸慎
注册资本:11,09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秋实路688号1幢1401室
经营范围:化工技术开发、转让及技术服务;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成套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工具刀具,仪器仪表,橡塑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阀门,管道配件,轴承,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批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履约能力分析
浦景化工是一家致力于煤化工行业及高分子材料领域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以及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技术公司,在合成气制乙二醇技术、甲醇低压羰基化合成醋酸技术、乙炔固定床醋酸乙烯技术、乙炔羰基合成丙烯酸技术、醋酸直接加氢制乙醇技术、合成气制乙醇酸技术等领域储备丰富,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利用各自的优势,推进乙二醇专用装备规模化、系列化和标准化。
2、双方同意,加强沟通,推进双方在化工装备的开发设计、加工制造及产业推广领域合作。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浦景化工是一家为各科研院校技术创新提供孵化平台,为各项成熟技术提供中试平台,在技术市场上为化工企业用户提供先进可靠工艺技术的公司,目前拥有煤制醋酸、醋酸乙烯及煤制乙二醇等多项国内领先技术。
2、因本协议为意向性合作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如公司最终能与合作方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协议,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3、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双方针对具体事项需另行协商签订具体合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战略协议签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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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来三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化计划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知的5%以上股东股份变化计划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玉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凤珠女士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于2018年8月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陈玉忠先生将所持有的公司43,763,300股股票,钱凤珠女士将其所持有的7,514,196股股票(合计51,277,49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81%),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上海电气。
2018年8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电气发来的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8﹞291号),上海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核,截至目前,相关审批程序正在履行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制造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材料价格波动、交期延误、付款延迟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和利润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合同预计在2019年确认收入,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全资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化机”)与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石化”)签署了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吨PTA工程项目《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恒力石化向张化机采购年产250万吨PTA工程项目精馏塔、氧化反应器、洗涤塔、冷凝器等设备,合同总价17,078万元。
近期,张化机收到双方签署完毕的合同文本。根据《公司章程》及合同评审相关规定,本合同签署前经张化机评审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4550622058M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琪
注册资本:58900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经营范围:精对苯二甲酸、苯甲酸、间苯二甲酸、1,2,4-苯三甲酸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销售蒸汽、氮气、对二甲苯、乙二醇;销售灰渣、石膏(不含专项审批产品);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仅限于试用期内);火力发电(凭许可证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普通货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张化机与恒力石化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履约能力分析
恒力石化成立于2010年3月,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恒力石化位于大连长兴岛产业园区,建设年产660万吨的三条PTA生产线,恒力石化PTA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美国英威达技术,具有“投资规模大、生产能力强、工艺水平高、能源消耗低”等特点,目前已全部投产。在PTA领域,恒力石化以显著的产业优势、区域优势、技术优势及规模优势,积极抢占行业制高点,刷新了国际同行业的多项记录,成为技术先进、全球单体产能及规模最大的PTA生产基地之一。因此,本次合同的交易对手方有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17,078万元。
2、合同范围:年产250万吨PTA-5项目精馏塔、氧化反应器、洗涤塔、冷凝器;年产250万吨PTA-4项目洗涤塔、冷凝器。
3、交货时间:年产250万吨PTA-5项目精馏塔、氧化反应器于2019年11月5日前交货;年产250万吨PTA-5项目洗涤塔、冷凝器于2019年7月6日前交货;年产250万吨PTA-4项目洗涤塔、冷凝器于2019年5月6日前交货。
4、付款进度:10%预付款、30%进度款、20%发货款、20%到货款、10%验收款、10%质保金。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金额为17,078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1.64%。本项目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市场依赖。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上市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中设备包括精馏塔、氧化反应器、洗涤塔、冷凝器等多种炼化装备核心设备,均为张化机具备较强生产技术能力的产品,充分体现了张化机雄厚的装备制造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板块的知名度。张化机将继续提高市场拓展能力,进一步提升获取订单能力,提高公司装备制造业务的经营效率,为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做出贡献。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制造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材料价格波动、交期延误、付款延迟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和利润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吨PTA工程项目《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