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8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1名董事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刘宝龙、梁润彪、丁喜梅、吴爱国、孙朝晖、戴继锋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扶贫捐赠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对外扶贫捐赠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已授予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976,652,992元。根据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8年9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8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构成负面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扶贫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对外扶贫捐赠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8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和2018年3月23日分别召开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召开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经公司核查,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运营的需要,预计有新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实地”)在2018年度采购产品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超出本年预计金额,需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约15,000万元。
本次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宋为兔、刘宝龙、梁润彪、丁喜梅、吴爱国、孙朝晖、戴继锋回避表决,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培成
2、注册资本:10,000万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2923695907169P
4、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仓储、对外贸易、边境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运输、住宿、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凉菜、腌菜)、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及设备、铁矿石、铜精粉、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的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6月30日,资产总额71,656.46万元,负债总额58,125.18万元,营业收入69,106.53万元,净利润2,989.80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博源实地母公司内蒙古蜜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子公司向博源实地采购煤炭,货款按月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向关联方博源实地采购煤炭,货款按月结算。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交易各方均以非关联方的公开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进行此类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就该议案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经审议,我们认为发生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8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虑到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0,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中源化学8,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化学”)拟向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8,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中源化学为海晶碱业2,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晶碱业”)拟向河南桐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2,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中源化学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5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海晶碱业以其拥有的原值1,035.12万元的机器设备进行抵押。
(二)担保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河南省桐柏县安棚镇
3、法定代表人:梁润彪
4、注册资本:117,4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8年08月06日
6、经营范围:天然碱开采;碳酸钠及碳酸氢钠的加工、碱类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产除盐水、蒸汽、母液的销售;日用小苏打、固体饮料、食品、保健食品、消毒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洗涤产品及其它日用品的生产、销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和相关技术,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涉及审批或许可的,凭有效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生产经营)。
7、与公司关联关系:中源化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
■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中源化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二)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桐柏县产业集聚区
3、法定代表人:朱宏昌
4、注册资本:21,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3年4月30日
6、经营范围:碱类化工产品的开采、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
7、与公司关联关系:海晶碱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的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
■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海晶碱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0,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中源化学、中源化学为海晶碱业贷款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中源化学、海晶碱业是国内最大的天然碱加工企业,其生产的纯碱、小苏打产品具有绿色环保、成本低廉的竞争优势,经济效益良好,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3、本次担保,中源化学的其他股东不提供担保。公司持有中源化学81.71%股权,中源化学持有海晶碱业100%股权,公司对中源化学、海晶碱业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中源化学签署《反担保协议书》,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26,07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8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扶贫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扶贫捐赠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捐赠事项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助力贫困地区尽快脱贫,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通过搭建产业扶贫平台,利用产业带动的方式助力地区政府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化学”)、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源煤化工”)拟对外扶贫捐赠,合计捐赠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具体扶贫捐赠项目如下: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扶贫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扶贫工作是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本次公司实施对外扶贫捐赠事项是为了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
本次对外扶贫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捐赠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查备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8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已授予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976,652,992元。根据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本次涉及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