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9月26日,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苏庭宝先生关于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9月26日,苏庭宝先生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8000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9月2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9月26日。2017年3月31日,苏庭宝先生持有公司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已全部解禁上市流通。2017年9月19日,苏庭宝先生就其上述质押的8000万股股票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手续,购回交易日由2017年9月26日延期至2018年9月26日(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29日、2017年3月24日和2017年9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www.sse.com.cn上的“临2016-082号”“临2017-013号”和“临2017-054号”公告)。
2018年9月25日,苏庭宝先生将上述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再次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手续,购回交易日由2018年9月26日延期至2019年9月26日,并于同日将其持有的公司32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用作对上述延期购回的补充质押,此部分补充质押的股份不涉及新的融资安排。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苏庭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5,576,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7%,其中,处于质押状态股份数量为192,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8.54%,占公司总股本的3.77%。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