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9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8-050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度为关联方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建材”)提供爆破服务,该事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为准。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18年9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已于2018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http://www.cninfo.com.cn/)。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大次仁

  注册资本:42,000万元

  住所:西藏昌都市卡若区特贡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泥厂)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28日

  实际控制人: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高争建材近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主营业务:各种水泥制品、商品熟料、石膏、石粉、石灰碎石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唐广顺曾于2015年 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任高争建材董事,且于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27日任公司董事;蔡亮为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任高争建材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6第(二)条及10.1.3第(三)条相关规定,公司与高争建材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合同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履行,高争建材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主要向高争建材提供爆破服务。

  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不低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服务的平均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高争爆破于2017年1月与高争建材签署了《爆破作业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名称: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埃西乡邦迪村石灰石矿矿山爆破工程。

  2、爆破作业地点:埃西乡邦迪村石灰石矿。

  3、合同范围:高争爆破负责合同下所需的民用爆炸物品审批、购买和爆破施工。

  4、合同工期:2017年1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5、付款方式:双方自签订合同后,当月爆破费用下个月结算。结算汇款前高争爆破需向高争建材提供爆破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的保障程度,确保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这些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高争民爆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8-05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9月13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9月17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丽华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为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爆破服务,预计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00万元,截止2018年9月13日已发生关联交易395万元。

  《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8-052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9月13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9月17日下午16: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洁蓉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为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爆破服务,预计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00万元,截止2018年9月13日已发生关联交易395万元。

  《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9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