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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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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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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D区1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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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崔维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除崔维刚出席外,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黄晶、唐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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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议案名称:《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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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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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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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2、3,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2、上述议案1、2、3,涉及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崔维刚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昕炜、侯慧杰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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