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9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上午10时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平、独立董事卢建凯、独立董事宋昆冈、董事林海舰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管理和考核,公司“新增年产30亿个彩印包装盒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拟由原实施主体上市公司变更为由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已取得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核准号:5304001112018081700002号)来实施,项目地址不变更,为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龙腾路中段。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导致募集资金的用途发生变更,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发表或出具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年产30亿个彩印包装盒改扩建项目”的管理和考核,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包括人民币256,943,140.33元及募集资金43,056,859.67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名称已取得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核准号:5304001112018081700002号)承担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推进该项目的实施。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公司已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收购了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90.08%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海恩捷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由烟标、BOPP薄膜、液包业务扩充到锂电池隔离膜、铝塑膜、水处理膜等领域。根据公司重组后主营业务分布情况及战略发展方向,公司现有名称已不能全面体现公司目前实际业务特征,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业务情况,且易于投资者理解,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公司名称(中文)拟变更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公司名称(英文)拟变更为“Yunnan Energy New Material Co., Ltd.”;证券简称(中文)拟变更为“恩捷股份”(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证券简称(英文)拟变更为ENERGY TECHNOLOGY。
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3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恩捷”)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上海恩捷及无锡恩捷提供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锂电池隔离膜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公司为上海恩捷及无锡恩捷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上海恩捷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保障正常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发表或出具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Yan Ma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对其全资子公司无锡恩捷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了拓展无锡恩捷生产经营规模,增强资金实力以提升市场拓展能力和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拟以自有资金58,800万元向其全资子公司无锡恩捷增资,增资完成后,无锡恩捷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仍为上海恩捷的全资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对其全资子公司无锡恩捷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16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核查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0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9月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下午13时在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黄江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包括人民币256,943,140.33元及募集资金43,056,859.67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已取得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核准号:5304001112018081700002号)来实施该募投项目,便于项目管理和单独考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根据公司重组后主营业务分布情况及战略发展方向,公司现有名称已不能全面体现公司目前实际业务特征,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业务情况,且易于投资者理解,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公司名称(中文)拟变更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公司名称(英文)拟变更为“Yunnan Energy New Material Co., Ltd.”;证券简称(中文)拟变更为“恩捷股份”(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证券简称(英文)拟变更为ENERGY TECHNOLOGY。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3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无锡恩捷提供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锂电池隔离膜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上海恩捷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保障正常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对其全资子公司无锡恩捷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拟以自有资金58,800万元向其全资子公司无锡恩捷增资,可拓展无锡恩捷生产经营规模,增强资金实力以提升市场拓展能力和竞争力。本次增资完成后,无锡恩捷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仍为上海恩捷的全资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对其全资子公司无锡恩捷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1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新股份”)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本次对募投项目“新增年产30亿个彩印包装盒改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事项,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建设内容、实施地点、项目用途等均不发生改变,因此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6年9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34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1元。截至2016年9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83,766,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5,999,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47,767,000.00元。 截止2016年9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89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上述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实施完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7,767,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28,414.70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新增年产30亿个彩印包装盒改扩建项目”。截止目前,以上“新增年产30亿个彩印包装盒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3,056,859.67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包括人民币256,943,140.33元和募集资金人民币43,056,859.67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已取得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核准号:5304001112018081700002号)。
新设子公司成立后,由公司负责实施的“新增年产30亿个彩印包装盒改扩建项目”募投项目将由其承接,实施主体变更为该子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建设内容、实施地点、项目用途等均不发生改变,因此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二)本次变更的原因
为能够更好的进行实施及运营,便于管理和考核,发挥公司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未来规划,故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提高该项目的运营效率。因此,在募投项目投资方向、建设内容、实施地点、项目用途等不变的情况下,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将由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变更为由新设的子公司实施。
(三)本次变更的影响
1、变更的影响
本次将募投项目“新增年产30亿个彩印包装盒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拟新设的全资子公司,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未实质改变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及项目用途等计划,不影响上述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由新设的子公司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有利于实现业务专业化经营,提高募投项目实施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为公司拟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后续相关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本次变更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由公司、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该项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投资计划,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导致募集资金的用途发生变更,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后认为: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能够更好的进行实施及运营,便于管理和考核,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从而为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打下良好基础,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导致募集资金的用途发生变更,不存在新增加风险及不确定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对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核查意见》,意见认为:
1、创新股份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后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项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综上所述,招商证券对创新股份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2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便于募投项目“新增年产30亿个彩印包装盒改扩建项目”的管理和考核,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包括人民币256,728,400.33元及募集资金43,271,599.67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根据《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经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关系,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及方案
公司先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包括人民币256,728,400.33元及募集资金43,271,599.67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已取得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核准号:5304001112018081700002号)。
2、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已取得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核准号:5304001112018081700002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铭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龙腾路中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印刷;商品商标印制,商标设计;包装盒生产、加工、销售;彩色印刷;纸制品(不含造纸)、塑料制品及其他配套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生产、加工、销售印刷用原料、辅料;生产、加工、销售防伪标识、防伪材料;包装机械、包装机械零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
前述事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准登记的为准。
新设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新设子公司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为便于公司“新增年产30亿个彩印包装盒改扩建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运营,便于管理和考核,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提高运营效率。
2、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但同时也存在子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的风险,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建立健全对新设全资子公司的生产运营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确保子公司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子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实现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相关信息披露等,实现子公司的规范运行。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系公司以现金及实物形式出资投入,主要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提高公司管理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3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拟变更前后的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
■
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变更公司名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变更公司证券简称事项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为准,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812”。
三、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原因说明
公司已实施完毕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收购了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90.08%股权,上海恩捷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由烟标、BOPP薄膜、液体无菌包装、特种纸业务扩充到锂电池隔离膜、铝塑膜、水处理膜等领域。
根据公司重组后主营业务分布情况及战略发展方向,公司现有名称已不能全面体现公司目前实际业务特征,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业务情况,且易于投资者理解,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
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不存在与其他上市公司的证券简称相同或相似的情形;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不存在使用行业通用名称的情形;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不存在含有可能误导投资者的内容和文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变更的公司名称“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相匹配,是对公司经营情况更准确的概括,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更好的表述了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满足公司长远利益和股东利益。变更理由合理,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书面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拟变更公司名称“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尚未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事项,尚须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812”,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4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Yan Ma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保证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运营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恩捷”)提供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该事项尚须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如下:
五、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无锡恩捷
2、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资助资助的期限:自协议签署生效日起一年
5、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上海恩捷及无锡恩捷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6、资金用途:主要作为上海恩捷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补充
7、资金使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按季结息,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双方再进行协商确定新的借款利率。计息基础以实际占用天数和金额进行计算。
8、偿还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9、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从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0、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上海恩捷、无锡恩捷签订借款协议。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上海恩捷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8921.0834万
法定代表人:PAUL XIAOMING LEE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7日
营业期限:2010年4月27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锂电池隔离膜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锂电池隔离膜的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0.08%的股权,自然人Yan Ma持有其3.25%的股权,自然人Alex Cheng持有其1.53%的股权,Tan Kim Chwee持有其5.14%的股权,上海恩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恩捷总资产298,965.41万元,负债总额116,614.31万元,净资产182,351.1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410.51万元,利润总额45,319.81万元,净利润39,339.4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无锡恩捷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清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PAUL XIAOMING LEE
注册资本:12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0日
营业期限:2018年04月20日至******
经营范围:锂电池隔离膜、涂布膜、铝塑膜、水处理膜等新能源材料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锂电池隔离膜、涂布膜、铝塑膜的制造、销售;水处理膜、新能源新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无锡恩捷总资产8,401.02万元,负债总额7,201.02万元,净资产1,200.00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上海恩捷及无锡恩捷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上海恩捷及无锡恩捷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上海恩捷及无锡恩捷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保障正常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九、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无锡恩捷提供财务资助,可促进上海恩捷及无锡恩捷的业务发展,实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总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资金占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定价公允。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之核查意见》,意见认为: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提交云南创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必要审核后,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云南创新及其子公司向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无锡恩捷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5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对其全资子公司
无锡恩捷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为了拓展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恩捷”)生产经营规模,增强资金实力以提升市场拓展能力和竞争力,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对其全资子公司无锡恩捷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以自有资金58,800万元向其全资子公司无锡恩捷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无锡恩捷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
2、根据《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清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PAUL XIAOMING LEE
注册资本:12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0日
营业期限:2018年04月20日至******
经营范围:锂电池隔离膜、涂布膜、铝塑膜、水处理膜等新能源材料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锂电池隔离膜、涂布膜、铝塑膜的制造、销售;水处理膜、新能源新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其100%的股权。
3、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无锡恩捷总资产8,401.02万元,负债总额7,201.02万元,净资产1,200.00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8921.0834万
法定代表人:PAUL XIAOMING LEE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7日
营业期限:2010年4月27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锂电池隔离膜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锂电池隔离膜的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0.08%的股权,自然人Yan Ma持有其3.25%的股权,自然人Alex Cheng持有其1.53%的股权,Tan Kim Chwee持有其5.14%的股权,上海恩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恩捷总资产298,965.41万元,负债总额116,614.31万元,净资产182,351.1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410.51万元,利润总额45,319.81万元,净利润39,339.4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增资方式:上海恩捷以现金方式增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四、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无锡恩捷拓展生产经营规模,增强资金实力以提升市场拓展能力和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上海恩捷自有资金,无锡恩捷增资完成后,仍为上海恩捷的全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6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8年10月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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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9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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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27日—2018年9月30日9:00-17:00。
3、 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禹雪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创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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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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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7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320,000股(持股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熊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4月1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持有本公司股份320,000股(持股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庞启智先生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4月1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十五、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级管理人员熊炜、庞启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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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73,923,712股。
十六、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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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减持股东人员熊炜、庞启智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内,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50%。
2、减持股东人员熊炜、庞启智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作出有关股份锁定承诺如下:1)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因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2)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减持股东人员熊炜、庞启智在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高送转预案”)时作出有关股份锁定承诺:自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十七、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十八、备查文件
1、减持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8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授权董 事长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每次购买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12个月,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使 用。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刊登的《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号)。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全资孙公司红塔塑胶(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红塑”)于 2018 年6月1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编号为CMBC-HT-467[2012]的《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以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购买“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起始日为2018年6月14日,到期日为2018年9月14日,预计年化收益率为4.65%。详见2018年6月16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号)。成都红塑已于2018年9月14日全部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获得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115,931.51元。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投资计划,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导致募集资金的用途发生变更,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变更的公司名称“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相匹配,是对公司经营情况更准确的概括,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更好的表述了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满足公司长远利益和股东利益。变更理由合理,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恩捷”)提供财务资助,可促进上海恩捷及无锡恩捷的业务发展,实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总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资金占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定价公允。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平 卢建凯 宋昆冈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