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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15号公司1号楼5楼3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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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蒋学真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薛元林、陆刚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沈义先生的出席情况;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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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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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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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晓敏律师、王雅清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