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伯特利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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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永彬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忠喜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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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1项非累计投票议案,此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瑞林、马宏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