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报的问题
2018年9月7日,国家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公司金属分公司进行了现场督查。在督查现场会议上,督查组指出了三个问题:
(一)钼粉车间振动筛、混料机未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配备废气除尘处理设施。
(二)烧结车间还原炉、中频炉等20套设施未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配备相应的粉尘收集处理装置。
(三)钼丝车间粉尘无组织排放情况比较明显,车间地面、设备上有明显积尘。
9月8日,国家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的《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汾渭平原工作进展(9月7日)》中汾渭平原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汇总表第84项,通报公司存在“未安装治污设施”问题。
二、整改情况
在现场督查工作完毕后,公司金属分公司安排涉及设备停止运行,并立即开始整改。
(一)9月9日,钼粉三分厂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完成了废气防尘处理设施的设备安装调试,振动筛、混料机与除尘设备同步运行。
(二)9月10日,烧结车间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完成了加装烟尘收集罩、袋式除尘器及整个除尘系统的连接安装调试。
(三)9月9日,钼丝车间完成了精锻连轧线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加装了耐火布、遮挡板、封闭板等,防止粉尘溢出。
9月10日,督查组指出的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通过西安市高新区环保局现场验收。目前金属分公司未涉及环保问题的生产线正常运行,涉及问题部位正在调试运行。
公司将以国家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为契机,继续开展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确保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将认真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