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3日(星期一)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开始时间(2018年9月2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8年9月3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津荣道17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波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02,677,4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47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6,006,1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90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671,2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6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3%。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
审议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 关于拟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提案
■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3: 关于提名于俊宏先生为董事的提案
■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4: 关于提名顾宁先生为监事的提案
■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大鹏,王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5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9月3日下午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周艺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2、《关于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董事于俊宏先生对本议案投了反对票,但未说明反对的原因。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同意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开始时间(2018年9月18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8年9月19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次审议的提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苑东路40号院珠江拉维小镇31号楼,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将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1:关于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2、以上提案详细内容见2018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关于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上述提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需要回避投票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登记时间:
2018年9月13日-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3、 登记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潞苑东路40号院珠江拉维小镇31号楼,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授权委托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刘杨
电话号码:(022)23916822
传真号码:(022)83761015
电子邮箱:dongmi@bohai-water.com
6、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提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赞成”划“√”,“反对”划“×”,“弃权”划“〇”;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05”,投票简称为“渤海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