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煤集团”)截至2018年8月30日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3,785,42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74%。
2018年8月31日,公司接到股东霍煤集团的函告,霍煤集团经质押权人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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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霍煤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93,785,424股,占本公司总股份5.74%,本次解除股份质押后,其无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即质押股份为0股。
三、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