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9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82股票简称:中国动力编号:2018-07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投资”)计划自2018年8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1-3亿元人民币。

  ●2018年8月31日,公司接到中船投资通知,其增持计划已按控股股东要求实施完毕。2018年8月8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中船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3,871,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累计增持金额249,666,886.22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的主体系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中船投资。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004,939,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9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

  中船投资认为公司价值低于所处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被低估情况。中船投资对公司未来业绩充满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

  拟增持股份金额为1-3亿元人民币。

  (三)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种类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自有资金。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增持股份计划实施之日起(2018年8月8日)6个月内。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2018年8月31日,公司接到中船投资的通知,其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中船投资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3,871,212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734,070,872股的0.80%。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中船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008,346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734,070,872股的1.79%;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18,810,52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734,070,872股的58.75%。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披露了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2018-070)。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公司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2、本次增持行为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编号:2018-07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结合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身资金安排等因素,中船重工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计划自2018年8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为5-20亿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8年8月31日,公司接到中船重工集团通知,中船重工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并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中船重工集团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票3,875,191股,占公司总股本0.2235%。

  本次增持计划前,中船重工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54,822,945股,占公司总股本26.23%;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18,810,521股,占公司总股本58.75%。

  本次增持后,中船重工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58,698,136股,占公司总股本26.45%;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022,685,712股,占公司总股本58.98%。

  自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通过前次增持计划及本次增持行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746,403股,累计增持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累计增持金额321,293,352.11元。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目的

  中船重工集团认为公司价值低于所处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被低估情况。中船重工集团对公司未来发展与业绩增长充满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

  拟增持股份金额为5-20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增持金额)。

  (八)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种类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九)本次拟增持股份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十)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自有资金。

  (十一)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增持股份计划实施之日起(2018年8月31日)6个月内。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