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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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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8-118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债券简称:18金科02债券代码:112651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15:00分,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至8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15:00至2018年8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52名,代表股份2,556,231,6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872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名,代表股份1,555,557,6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1318%;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共34名,代表股份1,000,674,0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740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66,380,55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4850%;反对:69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73%;弃权:89,15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487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66,380,55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4850%;反对:69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73%;弃权:89,15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487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43,0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9.1944%;反对:69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270%;弃权:89,15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0.178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子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66,384,95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4852%;反对:89,84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148%;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47,4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9.1983%;反对:89,84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0.801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关联股东蒋思海、周达、陈刚回避表决,回避股份43,657,280股。

  表决情况:同意:2,422,727,67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4241%;反对:89,81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748%;弃权:2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47,4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9.1983%;反对:89,81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0.7767%;弃权:2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3)《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66,384,95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4852%;反对:89,81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137%;弃权:2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47,4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9.1983%;反对:89,81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0.7767%;弃权:2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枳君律师、黄倩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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