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甲方”)近日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诚信”或“乙方”)签订《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地采铁矿石回采承包合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主要条款及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1、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名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地采铁矿石回采承包合同》
实施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
承包主要内容:采矿生产的中深孔凿岩、爆破落矿、铲运出矿、中段运输;生产承包范围内的供风、供水、供电、局部通风、自排水、照明,地表空压机站的管理与维护等。
合同金额:本期合同含税总价款约54,220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合同期限:自2018年 9 月 1 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复的开工报告为准)。
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8月30日。
解决争议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至本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上述双方合作事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各条款约定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承包方: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先成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水源西路28号院1号楼101室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诚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双方本次合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三、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生产运营和技术能力。
2、矿山开发服务行业存在固有的高危性,在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爆破事故等突发危险情况,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未来大量现场作业活动中,工程组织措施不力或生产计划调整,则会对后续业务的开展等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环境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