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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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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4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业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4日以口头、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申请合计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的有息借款额度,年利率7.16%,借款期限为一年(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次借款事项无需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持主体终止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

  同意增持主体终止履行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相关承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钟葱、范世锋、陈宝康、陈宝芳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增持主体终止履行增持承诺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兑付“17金一03”未偿付本金及利息款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发行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7金一03”(114172.SZ),发行金额为25,000万元,债券期限为3年期。为合理安排资金,董事会同意提前兑付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利息。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提前兑付“17金一03”未偿付本金及利息款的公告》。

  五、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黄金租赁等业务,公司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珠宝”)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到期之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越王珠宝向浙商银行绍兴分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越王珠宝向浙商银行绍兴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及保贴、黄金租赁、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担保期限为二年,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公司为越王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珠宝向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珠宝”)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该授信额度进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期限一年。公司、北京金一南京珠宝有限公司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珠宝向苏宁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江苏珠宝向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期限一年。公司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钟葱先生、陈宝康先生将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2018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4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下午13:0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8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金芝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与海科金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减少融资成本。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持主体终止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

  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履行增持承诺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同意将该终止履行增持承诺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增持主体终止履行增持承诺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4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融资及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于2017年7月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为“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于2018年7月到期,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黄金租赁等业务,公司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珠宝”)、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到期之日起两年。

  2、 公司全资子公司越王珠宝于2017年3月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为“浙商银行绍兴分行”)申请了总额为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笔授信已于2018年3月到期,越王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浙商银行绍兴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及保贴、黄金租赁、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担保期限为二年,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公司、海科金集团共同为越王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该授信额度进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期限为一年。公司、北京金一南京珠宝有限公司、海科金集团共同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 江苏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期限为一年。公司、海科金集团共同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

  钟葱先生、陈宝康先生将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2018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 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2月10日

  注册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378号一至二楼

  法定代表人:陈宝康

  注册资本:10,259.6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金银饰品、工艺品、珠宝玉器(除文物)、模具、机械零配件;批发、零售:钟表;代理回收黄金饰品、铂金饰品及白银饰品。

  公司持有越王珠宝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越王珠宝资产总额为179,145.60万元,负债总计102,646.97万元,净资产为76,498.63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55,937.17万元,利润总额15,127.76万元,净利润为11,418.0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越王珠宝资产总额为179,349.67万元,负债总计103,082.18万元,净资产为76,267.49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62,696.37万元,利润总额4,319.81万元,净利润为3,261.70万元(未经审计)。

  2、 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08月21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腾南路32号

  法定代表人:钟葱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银珠宝首饰销售、设计、研发、展览、维修;金银铜工艺品表面处理;百货、交电、工艺美术品销售;贵金属经纪;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苏珠宝51%的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苏珠宝资产总额为228,735.89万元,负债总计178,798.34万元,净资产为49,937.56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14,496.88万元,利润总额14,992.10万元,净利润为11,256.01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江苏珠宝资产总额为209,538.57万元,负债总计159,634.31万元,净资产为49,904.26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65,836.12万元,利润总额2,510.26万元,净利润为1,966.71万元(未经审计)。

  三、 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人: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浙商银行绍兴分行、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苏宁银行。

  担保期限:其中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融资的担保期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到期之日起两年;越王珠宝向浙商银行绍兴分行融资担保期限为两年;江苏珠宝向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进行融资的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江苏珠宝向苏宁银行进行融资的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32,500万元

  四、 董事会意见

  此次融资及担保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120 亿元,在此额度内,关于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的融资事项,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 120 亿元。

  截至2018年8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6.78亿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99.81%,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5亿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6.93%。上述融资及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4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拟向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申请合计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的有息借款额度,年利率7.16%,借款期限为一年(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次借款事项无需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3层1501号

  法定代表人:沈鹏

  注册资本:18.793亿

  营业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科金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6,032,721,933.16元,负债总额3,133,750,615.90元,净资产2,898,971,317.26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899,141,394.11元,利润总额232,548,824.48元,净利润158,493,960.83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海科金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6,965,948,658.80元,负债总额4,308,097,924.13元,净资产2,657,850,734.67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700,699,042.50元,利润总额200,434,699.63元,净利润120,093,451.17元(未经审计)。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空龙翔”)持有公司股份149,383,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0%,碧空龙翔为公司控股股东,海科金集团持有碧空龙翔73.32%的股权,为公司关联方。海科金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海科金集团申请合计不超过300,000万元的有息借款额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发展,借款期限为一年(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及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次借款事项无需担保。

  八、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减少融资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海科金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海科金集团无关联交易往来。

  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减少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与海科金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对公司的大力支持,在一定程度可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十一、 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与海科金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减少融资成本。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4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持主体终止履行增持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一文化”)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副董事长陈宝康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范世锋先生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的通知,以上人员申请终止履行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相关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 增持事项的背景及内容

  2017年11月,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副董事长陈宝康先生、时任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计划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葱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宝康先生,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2、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增持股份为无限售流通A股。

  3、增持方式:增持人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形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股票二级市场上买入处于公开交易中的公司股票,产品规模不低于10亿元。

  4、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若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使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增加的,亦按照上述金额增持。

  5、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日起一年内。

  7、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2018年4月,钟葱先生、陈宝康先生、范世锋先生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申请将增持方式及增持期限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1、 “增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增持,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

  2、 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公司将通过上述增持方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在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以二者孰晚之日起为准)36个月内分阶段逐步完成增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在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以二者孰晚之日起为准)的12个月内至少完成2亿元增持。(承诺截止日如遇公司窗口期、停牌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情形,则依次顺延)。

  本次增持计划内容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其他内容无变化。因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奔涛女士于2018年3月离职,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胡奔涛女士将不再参与本次增持计划,胡奔涛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本次计划增持总金额,为确保上述增持计划的履行,其余增持承诺主体钟葱,陈宝康,范世锋,丁峰,邹晓晖,薛洪岩,韩钢,苏麒安将完成该部分的股份增持。”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2018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承诺事项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2月28日、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1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承诺事项变更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终止增持计划的原因

  公司自披露上述增持事项后,增持主体积极推进筹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及筹措资金等工作,由于金融市场环境变化、融资渠道受限等原因,增持计划的实施遇到困难。经审慎研究,上述增持主体决定终止履行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相关承诺。

  三、 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持主体终止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钟葱、陈宝康、陈宝芳、范世锋回避了表决,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增持主体终止履行增持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增持主体终止履行增持承诺事项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钟葱、陈宝康、陈宝芳、范世锋回避了表决。

  我们同意增持主体终止履行增持承诺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的意见

  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履行增持承诺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同意将该终止履行增持承诺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其他说明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增持主体终止履行增持承诺事项时,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关于终止履行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相关承诺的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4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了上述修订事项。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章程》具体条款的修订如下:

  ■

  上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4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召开。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17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15:00至2018年9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2日

  7. 出席对象:

  (1) 截止2018年9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二路9号金苹果创新园A栋21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增持主体终止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

  议案1、议案2、议案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内容的审议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其中议案1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3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公司增持主体终止履行增持承诺的公告》。

  三、 提案编码

  ■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9月14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 登记地点: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15室金一文化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张雅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570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9月17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 A 栋 2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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