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8-03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117,000,737.70元,同比增长15.99%;实现营业利润39,851,850.14元,同比增长5.25%;主要原因是扬州恒基扩建项目投入运营,收入增加所致;实现利润总额39,621,018.97元,同比下降5.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56,439.42元,同比下降14.7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珠海恒基与信威国际投资收益减少,营业外收入减少以及扬州恒基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所得税费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64,191,325.79元,同比增长9.80%;管理费用18,990,143.81元,同比增长38.8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珠海恒基和恒旭达的中介服务费增加,扬州恒基人工成本增加以及武汉恒基无形资产摊销增加所致;财务费用2,855,859.89元,同比下降58.8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珠海恒基利息收入增加以及香港恒基贷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132,142.51元,同比下降165.5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恒旭达保理业务支付的业务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436,551.02元,同比增加238.8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珠海恒基理财投资和信威国际债劵投资收回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650,710.36元,同比下降206.6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武汉恒基和香港恒基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本公司子公司恒基润业出资设立珠海横琴新区誉皓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5月2日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MA51M14D19 的营业执照,誉皓伯的注册资本650万元,实收资本650万元,其中实缴650万元占100%。本公司对誉皓伯拥有实质控制权,自其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本公司子公司恒基润业出资设立珠海横琴新区誉天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5月2日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MA51M1616P的营业执照,誉天华的注册资本650万元,实收资本650万元,其中实缴650万元占100%。本公司对誉天华拥有实质控制权,自其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青运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8-028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8年8月29日14:00时在珠海市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青运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8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8年8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17年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2018年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续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柒万元整(RMB470,000 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2018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2018年8月3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8-029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8年8月29日16时在珠海市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绍丹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8-031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下午2: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下午3:00至2018年9月1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8年9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珠海市吉大水湾路368号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其他说明
1、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2、本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2、 登记地点:珠海市吉大水湾路368号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登记处,邮编:519015。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海花、赵怡
联系电话:0756-3226342、3359588
传 真:0756-3359588
5、会议费用: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2;
2、投票简称:恒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