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12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是东旭光电砥砺前行的一年。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带领下,以及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上半年公司围绕既定战略布局,积极优化产业结构,深化现有产品市场格局,大力推进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及新能源汽车等核心业务的发展,使各项业务取得了平稳较快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30亿元,较2017年上半年增长128.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1亿元,较2017年上半年增长43.83%。
2018年上半年,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具体如下:
1、产品升级,高世代玻璃基板产线业绩贡献力度提升
近年来,面板与玻璃基板大尺寸、高世代已成为行业趋势,公司液晶玻璃基板产品覆盖G5、G6、G8.5代三类产品,能够向下游面板客户提供品类齐全的高品质玻璃基板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福州两条G8.5高世代玻璃基板产线运营情况良好,产销两旺,使得公司高世代玻璃基板产品市场占有率得到提升,公司玻璃基板产品结构得到优化。随着未来公司高世代玻璃基板募投项目的持续推进及公司在OLED显示用玻璃基板方面的技术积累,公司在玻璃基板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将得到提升。
2、布局曲面盖板玻璃,快速形成有效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以旭虹光电为实施主体的“曲面显示用盖板玻璃生产项目”进展顺利,已形成年产500万片产能,并批量向客户供货。公司曲面盖板玻璃具有可弯曲、轻薄、透明洁净、抗指纹、防眩光、耐候性佳等特点,适用于柔性显示领域,是公司顺应OLED柔性显示屏趋势所采取的有力举措之一。同时,旭虹光电的高铝盖板玻璃基板原片产线自2017年10月正式纳入公司新材料产业体系后,通过大力开拓终端用户,拓宽生产工艺带,优化销售品种结构,市场销售屡创新高,成为公司新材料业务增长的有效增长点。
3、协同发展,光学膜片、彩色滤光片、蓝宝石业务持续推进
报告期内腾达光学光学膜片业务及江苏吉星蓝宝石业务取得较快增长,依托腾达光学与江苏吉星光电显示材料的配套供应,增强了公司与主要客户的粘合度。公司2017年12月已建成第一条第5代TFT-LCD用彩色滤光片生产线,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彩色滤光片产线的调试、客户开拓、样品认证工作,目前已获取龙腾光电等客户产品订单。彩色滤光片实现批量供货,有助于提高现有G5液晶玻璃基板产品的附加值。
4、斩获大订单,石墨烯材料产业化应用取得新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旭碳新材、明朔科技及碳源汇谷与15家下游石墨烯材料运用企业签署了《石墨烯应用产品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书》,就公司石墨烯电热产品、石墨烯路灯产品、石墨烯防腐涂料等产品进行拓展及销售,合计签约金额达到61,000万元。公司石墨烯材料产业化应用渐入佳境,方兴未艾,将成为公司新材料业务体系的重要补充。另外,碳源汇谷“锂离子二次电池(TanYuanG18650)”项目凭借高品质低成本单层石墨烯的宏观批量生产技术,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入选2018年第1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5、稳步发展,高端装备业务持续发力
近年来,在国内工业制造由设备替代人工、满足智能高效生产的大背景下,公司高端装备业务稳步拓展、持续发力,逐步面向国内高端客户供应光电显示材料装备、半导体装备及其他通用化设备。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国内面板及半导体产线投资热潮,持续与京东方、华星光电、维信诺等在智能化应用领域有需求的集团客户签订装备业务订单,并积极开拓半导体领域高端装备市场。伴随着国内半导体产线投资加速,半导体装备业务市场空间广阔。公司将努力把半导体领域高端装备市场拓展成为公司高端装备业务的又一增长点,为公司高端装备业务的稳步发展提供新动力。
6、产业升级,收购智能机器人平台公司
智能制造是公司高端装备业务产业升级的发展方向。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实现了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向智能平台机器人领域的延伸。下一步,公司将结合自身强大的制造业产业化基础,融合先进的智能制造技术,优化公司现有成套设备的智能化场景应用能力,提升公司在高端装备业务领域的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业务协同效应,实现公司高端装备业务的产业升级。
7、再下一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落户江苏
报告期内,公司为充分把握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加速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产业布局,依托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方面的技术优势以及宿迁市人民政府的区位和投资环境优势,公司与宿迁市政府签订了《新能源汽车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宿迁市投资30亿元建设年产5,000辆新能源客车和50,000辆新能源物流专用车生产基地项目达成合作协议。自此,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已完成在华东、华西、华南、华北的产业布局,待上述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建成投产,公司将成为全国范围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商。
8、步步为营,建筑安装业务及电子通讯业务协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安装业务在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领域以较强的综合实力及多种灵活的业务模式中标了一系列工程业务订单,为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电子通讯业务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补充,报告期内继续快速增长,为增加公司产业协同性,扩大公司业务规模起到积极作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附注 八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立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11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旭光电”)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年8月30日上午10点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方式于2018年8月2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立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半年报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为了确保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此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郭轩、周永杰、王中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已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人员任职情况,调整后的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王立鹏(召集人)、郭轩、周永杰、韩志国。
审计委员会:鲁桂华(召集人)、郭轩、张双才。
提名委员会:韩志国(召集人)、王中、张双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双才(召集人)、王立鹏、鲁桂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银行贷款8,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12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监事会于2018年8月30日上午11: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春林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12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第四十六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旭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银行贷款8,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897495632
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66号
法定代表人:王立鹏
注册资本:16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平板显示产业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提供平板显示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纸制品。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郑州旭飞100%股权,郑州旭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目前,上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被担保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郑州旭飞的总资产438,980.37万元,总负债232,540.70万元,净资产206,439.67万元,资产负债率52.97%。2017年1-12月郑州旭飞营业收入165,232.52万元,净利润17,058.2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郑州旭飞的总资产504,112.42万元,总负债291,676.73万元,净资产212,435.69万元,资产负债率57.86%。2018年1-6月郑州旭飞营业收入72,414.51万元,净利润3,852.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郑州旭飞向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银行贷款8,000万元。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郑州旭飞是公司第5代玻璃基板产线的运营主体之一,肩负着公司玻璃基板产品的生产、销售重任。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生产及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郑州旭飞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21,943.22万元(含本次担保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21,943.22万元(含本次担保总计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5%。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诉对外担保等。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