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8-6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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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面对国际、国内复杂的经济环境,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加强内部管理整合,积极推进综合改革,公司生产经营、运作稳定推进,整体发展积极向上。
2018年度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39亿元,同比增加48.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25亿元,同比增加105.08%。截止2018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209.6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91亿元。
主要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
1.全力推进5D智造谷等生产力服务平台建设
面向区域产业升级,与地方政府、产业基金合作,共同建设5D智能制造谷,全面服务属地产业升级发展。截止2018年6月末,已正式签约智能制造谷项目12家,需求设备达3.7万台,覆盖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山东、河南、辽宁等地,涉及汽车零部件、模具、刀具、石油装备、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等十余个行业。
2.积极推动产融结合等创新商业模式发展
依托产业金融工具,积极与国银租赁等第三方金融机构进行战略合作,联合开展经营性租赁、融资租赁、设备余值联合处置等业务,实现优势互补、达到多方共赢。2018年6月29日,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二期项目落地,项目金额3.39亿元。至此,两期项目共计金额8.16亿元,有力支撑了公司i5业务的推进发展。此项合作项目充分发挥国银租赁的金融优势和沈阳机床的产业优势,有利于沈阳机床在高端装备领域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
3.不断拓展全生命周期服务领域
公司在向工业服务商转变的过程中,围绕市场营运设备、生产力服务等,向客户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和加工全过程技术服务,不断提升公司综合工业服务能力。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包括夹具、工业耗材、油品、刀具、培训教育、延保、精益咨询、自动化升级、以旧换新等;生产全过程技术服务包括智能编程、零件加工、检测、人机互联技术、机机互联技术等。
4.创新推动市场端混改、制造端双创
在八部委出台的《沈阳机床厂综合改革方案》指导下,公司综合改革持续稳步推进,工业服务公司等市场端企业实施团队持股等混合所有制,提升市场获取能力和效率;制造端企业试点实施加工业务双创、全员参股,装配业务阿米巴、独立核算。通过市场端混改和制造端双创,实现公司平台化、员工创客化,激发公司活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8-6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彪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8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在2018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8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募集资金2018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8-6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8月22日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或以电话形式传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18年8月30日以现场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李文华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二○一八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在2018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募集资金二○一八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8年上半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募集资金2018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8-6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8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43 号文核准,向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2,0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5.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7,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894,4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3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13】000102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公司当期使用募集资金3,642.1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制度于2012年4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3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27日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及2015年度第2次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资金和相应利息以及已完成的两个项目结余资金合计66,246.0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5年10月8日,公司已完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城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沈阳北站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
2018年5月29日公司完成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工作。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2018上半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年3月11日和2015年3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及2015年度第2次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资金和相应利息以及已完成的两个项目结余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除前述“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涉及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3年7月5日,公司用募集资金126,38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3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7月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为356,000,000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13年7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2013年12月23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6,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3,000,000 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 年 1 月16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93,000,000 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5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3,000,000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5年1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5年3月27日,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包括上述593,000,000元在内的662,460,717.07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半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半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市场形势的变化,增发项目中,尚未完成的“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已不再具有可行性。2015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公司终止上述两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资金和相应利息以及已完成的两个项目结余资金合计66,246.0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发布的2015-14号公告)。2015年3月27日,此项议案通过了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
目前,上述资金均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按变更后的用途使用完毕。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此外,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融资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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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重大型数控机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于2014年已投入生产。2014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4,949.43万元;2015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1,787.45万元;2016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6,069.09万元。2017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1,889.91万元。2017年底根据公司资产出售方案已将此部分资产转让给集团。上述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设立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城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109155260000032)中的募集资金合计346,180,000.00元,偿还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346,180,000.00元。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通知了保荐代表人,并严格按照程序使用募集资金。
[注 3]: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已不宜继续投入进行产能扩张,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已经分别于2015年3月11日、3月27日召开的七届七次董事会及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4]: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后三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该项目投入至今,机床行业的发展态势发生了较大变化。针对机床行业出现的变化,公司不断修订发展战略及规划。同时,对自身的商业模式、业务流程开展集中的梳理与优化。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实施需要与前述调整与变化相适应,以利于达到提高企业效率的目的。所以基于谨慎投资、避免浪费的原则,公司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进程。2017年该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毕,连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利息,该项目共投入27,721,830.78元,全面提升了企业精细化管理程度。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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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