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8-09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8年8月30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18年8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宏三”)、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宏三”)各5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公司拟定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具体方案如下:
1、总体方案
公司拟将直接持有的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各5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三胞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交易标的
上市公司直接持有的宏图三胞51%股权、浙江宏三51%股权、北京宏三51%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交易价格
鉴于目前拟出售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双方一致同意,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均以该等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评估价值为参考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予以确定并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拟出售资产100%股权预评估值为47.0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最终确定的相关转让价款采用分期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第一期,三胞集团应当于双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总额的20%汇入宏图高科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二期,三胞集团应当于拟出售资产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总额的40%汇入宏图高科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三期,三胞集团应当于拟出售资产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且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转让价款总额的40%汇入宏图高科指定的银行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期间损益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的享有或亏损的承担,双方将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债权债务处理与人员安排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标的资产将成为三胞集团控股子公司。标的资产及其子公司现有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标的资产及其子公司现有职工将维持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标的资产交割
除非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在双方签署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宏图高科应启动办理标的资产过户至三胞集团名下的相关过户法律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需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方能实施:
(1)双方已签署《股转转让框架协议》及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其他相关协议。
(2)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按照《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之规定,经协议双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3)重大资产重组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或相似表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全部批准,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公司拟将直接持有的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各5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关联方之规定,三胞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框架协议〉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全文及摘要。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公司继续为宏图三胞、北京宏三、浙江宏三及其子公司现有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公司存在为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债权人的融资借款提供担保且尚未到期的情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公司将继续按照该等担保协议的约定履行合同内容。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与宏图三胞、北京宏三、浙江宏三及其子公司往来款处理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公司拟将直接持有的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各5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及其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占用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款项截至本次股权转让签署正式协议之日不再新增,且就截至本次股权转让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应付宏图高科的非经营性款项,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将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予以还清,并同时按照自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至本公司及子公司全部偿还完毕之日的实际占用日期,按照同期银行贷款的年利率向宏图高科支付应付非经营性款项的利息。如届时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无法清偿完毕全部非经营性款项及其利息的,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三胞集团将代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向宏图高科全部清偿完毕。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特提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的,有权对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文件和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或调整;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申报事项;
4、组织公司和中介机构共同编制本次交易的申报材料,并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反馈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及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文件和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或调整;
5、全权负责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办理交易相关资产的过户、交割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6、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全部批准,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完成之日。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尚未全部完成审计、评估工作,且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价格及其他具体条件尚需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协商、沟通。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审计、评估等工作全部完成后,且交易价格确定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宋荣荣、杨帆、吴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8-09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18年8月30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宏三”)、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宏三”)各5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具体方案如下:
1、总体方案
公司拟将直接持有的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各5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三胞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交易标的
上市公司直接持有的宏图三胞51%股权、浙江宏三51%股权、北京宏三51%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交易价格
鉴于目前拟出售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双方一致同意,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均以该等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评估价值为参考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予以确定并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拟出售资产100%股权预评估值为47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最终确定的相关转让价款采用分期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第一期,三胞集团应当于双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总额的20%汇入宏图高科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二期,三胞集团应当于拟出售资产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总额的40%汇入宏图高科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三期,三胞集团应当于拟出售资产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且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转让价款总额的40%汇入宏图高科指定的银行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期间损益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的享有或亏损的承担,双方将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债权债务处理与人员安排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标的资产将成为三胞集团控股子公司。标的资产及其子公司现有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标的资产及其子公司现有职工将维持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标的资产交割
除非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在双方签署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宏图高科应启动办理标的资产过户至三胞集团名下的相关过户法律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需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方能实施:
(1)双方已签署《股转转让框架协议》及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其他相关协议。
(2)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按照《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之规定,经协议双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3)重大资产重组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或相似表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全部批准,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公司拟将直接持有的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各5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关联方之规定,三胞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公司继续为宏图三胞、北京宏三、浙江宏三及其子公司现有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公司存在为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债权人的融资借款提供担保且尚未到期的情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公司将继续按照该等担保协议的约定履行合同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与宏图三胞、北京宏三、浙江宏三及其子公司往来款处理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公司拟将直接持有的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各5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及其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占用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款项截至本次股权转让签署正式协议之日不再新增,且就截至本次股权转让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应付宏图高科的非经营性款项,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将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予以还清,并同时按照自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至本公司及子公司全部偿还完毕之日的实际占用日期,按照同期银行贷款的年利率向宏图高科支付应付非经营性款项的利息。如届时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无法清偿完毕全部非经营性款项及其利息的,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三胞集团将代宏图三胞、浙江宏三、北京宏三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向宏图高科全部清偿完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8-09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暂不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9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发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2018年8月3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为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所直接持有的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宏三”)、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宏三”)各51%的股权。具体方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为保证公平披露信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公司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