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0,820,103.00元,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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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上述政府补助10,820,103.00元与收益相关且与日常活动相关,因此全部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预计上述补助资金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0,820,103.00元(未经审计)。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