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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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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公司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继续巩固和做大做强地板和人造板业务,不断整合优化资源,增强“圣象”地板和“大亚”人造板的品牌影响力,使公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地板产业2018年上半年不断加强品牌建设和推广,推出全新升级的“圣象”品牌形象标识,以崭新的形象面对消费者;加大广告投入,继续占领主流传统媒体制高点,包括315央视、全国高铁等,并加强在主流新媒体的投放力度,新增定向性新媒体精准投放,继续投放和支持重点地区;同时加大产品销售力度,各类活动(如315“圣象臻献 升级礼赞”、圣象北美硬木节、616圣象力量、圣象嗨爆春日、微爆530等)贯穿上半年销售始终;此外,积极开展安全、技能、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团队建设和人才储备,不断提升企业文化,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人造板产业2018年进一步调整和梳理管理体制,加强采购、研发、生产、营销等各环节管控,通过调整原材料采购策略、强化生产控制、加强营销管理等措施,稳步提高公司生产运行效益。同时,2018年上半年成功开发了高防潮、低吸涨刨花板,并获得发明专利;开发了人造板防霉剂及抗菌防霉人造板和普通低成本定制防潮刨花板,进一步增强了“大亚”人造板的品牌影响力。

  综上所述,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057.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05%;实现营业利润26,207.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89%;实现利润总额26,192.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63%;实现净利润20,009.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4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972.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54%。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设立子公司成都圣象家居有限公司,投资成本60万元,持股比例60%;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设立子公司沈阳圣象家居有限公司,投资成本200万元,持股比例100%;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设立子公司上海圣象家居有限公司,投资成本500万元,持股比例100%。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陈晓龙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18---071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5月22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40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准备,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

  近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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