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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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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我国光伏产业规模保持全球第一,上半年新增装机量接近去年同期水平。在此背景下,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凭借自身的研发和技术优势,超薄双玻组件销售大幅增加,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较大幅度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499.08万元,同比增长14.55%;利润总额 2,086.02万元,同比增长325.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90.19 万元,同比增长 148.26%。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1、抓住市场机遇,大力拓展超薄双玻组件业务

  随着“领跑者”计划深入推进,光伏产品开始全面进入质量比拼时代。更加优质的产品,意味着更高的发电效率和更低的发电成本。而双玻组件的技术逐步成熟以及良品率提升带动双玻组件成本下降,使得主流组件企业更加青睐。因此,双玻组件呈现出的爆发式增长,带动公司超薄双玻组件的销售。报告期,公司超薄双玻组件实现销售收入55,850.2万元,较去年同期比较增长122.72%。

  2、公司自建电站良好的发电效益,保障了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建已并网光伏电站总容量约为244.26MW(不包含2017年底出售的兴义70MW电站项目),公司通过自建光伏电站,进一步带动公司超薄双玻组件的市场推广,通过电站示范工程使客户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超薄双玻组件在实际应用端的优势。同时,目前公司自建电站的发电效益良好,电费收入毛利率达到53.44%。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投资回报。

  3、积极推进电子消费类领域产品的市场推广,不断提升市场认可度

  公司作为国内率先一家能够生产≤2mm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企业,致力于往更薄玻璃应用领域的研究,近几年,公司重点实施了“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项目”的建设,产品定位为超薄大尺寸显示屏玻璃、大尺寸电视机玻璃前后盖板、超大尺寸触控玻璃、导光板玻璃等。经过公司这几年的送样和市场推广,客户对产品的认可度不断提升。目前,公司已经与国内外知名电视机厂商建立合作关系并向其提供产品,随着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届时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4、专注精细化管理,通过提升管理效能降低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对标管理,借助公司 MES、ERP 等信息化平台,实时优化库存管理,缩短存货周转天数。一方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开展节流降本活动,落实生产过程精细化管理的各项措施,通过针对主要产品开展成本分析和市场分析、优化产品设计、设备配件升级、细化作业标准、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等措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另一方面,依靠公司信息化系统实现生产过程实时监控、智能化防错,大幅提升管理效率。

  5、加强品牌渠道构建,品牌知名度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媒体广告、行业论坛、展览展会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展现公司综合实力、研发成果、新品优势和企业文化,参与并赞助行业极具影响力的技术和产业交流会,以国际化的视野建立完善的品牌推广系统。公司持续推进品牌建设,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声誉,得到了行业及社会的广泛认可。

  2018年下半年,随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下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加速了光伏发电补贴退坡进程,光伏行业将迎来告别野蛮生长时代的拐点,行业将进入一个低谷期,同时新一轮的行业洗牌随之到来。虽然新政的出台对光伏产业产生较大影响,但是长期看仍将有利于技术领先的优势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扩大先进产能规模。在此背景下,公司分析现状并积极调整发展战略:1、公司计划出售目前所持有的所有太阳能电站项目,减少债务及带来的现金流回收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产流动性。2、公司计划调整目前光伏产品结构,公司作为国内最早进入光伏镀膜玻璃领域的企业,凭借着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高性价比的产品性能,拥有了一批相对比较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同时,随着市场需求向高效产品转变以及各国政府对平价上网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双玻组件凭借独特优势为高效光伏产品带来稳定收益愈发受市场青睐,而公司目前是国内率先一家利用物理钢化技术规模化生产≤2.0mm超薄物理钢化镀膜玻璃,技术优势明显。相对于光伏组件产品,光伏镀膜玻璃产品资金占用少、存货及资金周转率快等优点,因此公司将加大光伏镀膜玻璃产品销售份额(包括≤2.0mm超薄物理钢化镀膜玻璃),对于光伏组件产品销售公司将会选择一些信用条件好、付款及时以及价格合适的客户,从而进一步防范公司经营风险。3、公司将加大电子消费类配套产品在产业链相关设备、工艺及原材料等方面研发和技术创新改造力度,积极开拓市场,打造品牌优势,力争实现2018年转型升级的重大突破。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期相比本期减少合并单位2家。

  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兴仁县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全资子公司-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江苏中弘光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0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兴仁县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8-06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71号文《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2,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4,560.00 万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亿柒仟肆佰肆拾万元整(¥147,440.00 万元)。该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营业部开设的613001040888882账户中人民币77,440.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开设的1105020239278018890账户中人民币70,000.00万元。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572.00万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6,868.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信会验字(2011)01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人民币146,876.70  万元(为扣除利息收入12,538.48万元的净额),其中:2011年已使用金额人民币40,473.81万元(扣除利息收入409.56万元的净额),2012年已使用金额人民币12,511.98 万元(扣除利息收入4,433.48万元的净额)、2013年已使用金额18,008.22万元(扣除利息收入378.61万元的净额),2014年已使用金额22,251.34万元(扣除利息收入3,191.61万元的净额),2015年已使用金额45,745.40万元(扣除利息收入3,962.48万元的净额), 2016年已使用金额7,874.11万元(扣除利息收入161.35万元的净额),2017年已使用金额3.12万元(扣除利息收入1.39万元的净额),2018年1月至6月已使用金额8.71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8月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于2011年10月25日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常州朝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永红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新开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开设于农业银行永红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14101040012456),同时于2012年12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12年12月7日,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原募投项目“新建900 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将项目整体变更为“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1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在广发银行常州分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6801516010002062),并注销开设于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市化龙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1628736059123456)、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60788)、江苏银行朝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2200188000045678)和江苏银行朝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2200188000036789)共四个募集资金账户,同时于2013年1月14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14年6月4日,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及“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1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在广发银行常州分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6801516010002992),并注销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86686);同时于2014年7月11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1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注销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88889),并将结余资金转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常州分行(账号:13680151601000299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8-06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8月27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5名董事现场出席,葛晓奇先生、曾剑伟先生、张喆民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业绩预测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业绩预测的准确性、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特制定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测管理制度》。同时,为了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公司内审部门将会进行监督和检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8-06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8月27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8-06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71号文《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2,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4,560.00 万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亿柒仟肆佰肆拾万元整(¥147,440.00 万元)。该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营业部开设的613001040888882账户中人民币77,440.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开设的1105020239278018890账户中人民币70,000.00万元。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572.00万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6,868.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信会验字(2011)01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8月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于2011年10月25日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常州朝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永红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新开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开设于农业银行永红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14101040012456),同时于2012年12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12年12月7日,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原募投项目“新建900 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将项目整体变更为“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1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在广发银行常州分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6801516010002062),并注销开设于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市化龙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1628736059123456)、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60788)、江苏银行朝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2200188000045678)和江苏银行朝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2200188000036789)共四个募集资金账户,同时于2013年1月14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14年6月4日,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及“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1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在广发银行常州分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6801516010002992),并注销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86686);同时于2014年7月11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1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注销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88889),并将结余资金转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常州分行(账号:13680151601000299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鉴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近日公司已将上述账户全部注销。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8-06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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