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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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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依托清洁能源产业,按照 “一体两翼”战略布局,着重发展锂电池、储能及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租赁运营业务。同时,根据今年以来的金融环境以及国家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及光伏产业补贴政策,有针对性的调整了相关业务的发展策略及节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482.71万元,同比减少51.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15.92万元,同比下降752.61%。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055,754.57万元,比上年度末减少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8,344.73万元,比上年度末减少11.46%。报告期内,累计归还无法续贷的各类融资金额192,198.24万元,有息负债总额减少97,008.13万元,报告期新增融资的加权平均综合成本为9.56%,比2017年度上升1.21%。受持续收贷影响,公司流动性从一季度的紧张演变为二季度末的临近枯竭,对公司2018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二)各业务板块具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的收入规模受制于资金面的影响均不如预期。其中,锂电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299.79万元,同比下降55.52%;清洁电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841.92万元,同比下降77.30%;车辆相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8,674.23万元,同比增长31.27%;铅电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107.93万元,同比下降25.79%。

  1、锂电池业务

  2018年上半年国内受补贴退坡和市场竞争压力的影响,新能源车企在消化市场压力的同时亦将压力传递至上游配套企业,锂电池行业进入洗牌阶段,不达标的动力电池产品逐渐被市场淘汰,三元动力电池组的市场价格也出现较大降幅,从2017年初的1.7~1.8元/Wh下降到目前的1.2~1.3元/Wh,加之新能源物流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不低于2万公里,回款周期较长,给新能源车企及上游配套企业带来较大困难。公司两大锂电池生产基地仍处于建设阶段,目前已建成产能只有1Gwh,产能尚未真正释放;且高端动力电池项目前期固定投入十分庞大,国家经济去杠杆政策对公司融资工作造成较大影响,资金紧缺导致生产线未能按计划建成投产;部分客户因为公司资金紧张,担心公司交货能力,取消了原有的订单。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公司锂电池板块上半年经营业绩亦受到较大影响。

  公司在严峻的金融与行业形势下,对内加强锂电池、PACK研发力度,努力推进生产线建设和完善;对外加强与车厂的合作,公司三元锂电池成功配套国内多家车企的新能源车型,报告期内完成了14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PACK的设计开发,其中乘用车3款,物流车11款。

  ■

  报告期内,搭载公司锂电池进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辆产品目录的车型增加9款,市场开拓取得阶段性成果,预计在下半年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清洁电力业务

  受“531政策”影响,光伏行业开工量明显下降,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储能方面,海外储能市场保持高速发展,国内随着资本关注度逐渐提高,出现了一批大型示范项目,行业发展前景看好。

  光伏发电业务方面,鉴于国内政策性行业低潮,公司侧重于海外优质项目、国内平价上网项目的开发与筛选。上半年完成云南大姚20MWh山地光伏电站首次并网、郧西100MWh光伏电站整体并网。

  储能方面,公司侧重推进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火电联合调频储能技术以及适用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户用光储系统的开发设计。上半年公司参与国内多个储能项目投标,参与江苏海基4MWh储能项目和镇江电网200MWh储能项目的配套建设,完成第一代户用储能模块的产品定型。

  2018年4月,公司取得由CNESA授予的2018储能应用创新典范TOP10——陕西定边10MWh锂电池储能项目;5月,取得由中国储能国际大会、中国储能网联合主办授予的2018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具投资价值企业、2018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2018全球储能产业十大年度人物(陈乐伍);7月,取得由中国光储充大会授予的2018年度储能产业最佳工商业储能项目奖、2018年度中国储能行业十大突出贡献任人物奖等奖项。

  报告期内,受资本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的双重影响,公司清洁电力业务开展难度加大。公司清洁电力业务在上半年确立了多元化、轻资产的发展路径,一方面拟通过出售已建成并网的电站资产等方式以快速回笼资金;另一方面加大新项目开发和储能产品研发的投入力度,储备了一批风电、储能项目。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海外市场,利用原有的海外销售渠道,稳步推广销售各类户用光储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为盘活资产、回笼资金,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价格出让博德玉龙30%股权。

  3、新能源车辆业务

  受行业政策变化及宏观调控影响,公司对新能源车辆板块业务进行了战略调整,逐步对新能源车辆业务进行收缩,将以汽车租赁运营板块为主要业务发展方向。报告期内,公司中止整车生产业务,由此也发生了较大人员费用、租金等管理费用支出,形成较大的经营亏损。

  汽车租赁运营板块由子公司郑州达喀尔和厦门潮人组成。郑州达喀尔定位于集团客户和绿色出行方案提供商,截至报告期末,郑州达喀尔拥有运营车辆7,736台,分支机构43家,网络覆盖全国除西藏、青海、甘肃外所有大陆省份。厦门潮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的长租、短租和分时租赁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厦门潮人拥有新能源运营车1,389台,在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福州、汕头等城市拥有157个租赁运营点。报告期内,由于受制于公司资金面紧张的影响,汽车租赁业务虽然有所增长,毛利率亦处于稳定状态,但总体发展速度和盈利能力不及预期。

  4、铅电池业务

  铅电池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业务,从事铅电池生产的子公司主要有福建动力宝和柳州动力宝。报告期内,公司铅电池业务海外订单状况比较稳定,但从二季度起,受制于公司资金紧张局面的影响,无法按时保障备料与生产安排所需的资金,影响了客户订单的交付,导致销售额同比下滑25.79%。同时,由于铅价、包装材料等原材料价格在二季度大幅上涨,海外订单交付时间后延,国内铅电池市场低迷,使得铅电池材料成本的上涨未能及时在产品端得到有效消化,铅电池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滑了13.66%。

  2018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动力宝取得由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授予的最佳后市场业务合作奖;2018年6月,公司取得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授予的2017年度中国铅酸蓄电池行业知名品牌、2017年度中国铅酸蓄电池行业先进集体、2017年度中国铅酸蓄电池行业质量五星级企业、2017年度中国铅酸蓄电池行业领袖人物(陈乐伍)等奖项。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处置子公司

  ■

  2.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乐伍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3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乐伍先生主持。董事长陈乐伍先生、副董事长赖其聪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晏帆先生、秦永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2018年半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7,041,397.18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尚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关于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4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立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6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  项  报  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0号)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向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561,569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6.2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954.8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349,561.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8,650,393.3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2017] G1700073018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劵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提供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131,549,830.52元,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17,746,680.1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7]G17000730353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17年3月28日,公司完成置换手续,将募集资金中317,746,680.19 元从福建猛狮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转至公司普通银行账户。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3日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合计2亿元,期限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乐伍先生、陈乐强先生于2017年6月22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笔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要求,福建猛狮于2018年1月30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笔债务追加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在上述债务到期之前,公司已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借款展期,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初步同意公司的展期申请。2018年6月22日,双方签署《展期协议》对部分借款办理了展期手续。展期情况为:

  ■

  2018年3月,福建猛狮财务人员在网银操作过程中发现了账户异常,经查询和确认,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因担心公司不能按期归还在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的借款,对福建猛狮在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采取止付措施,但未向公司出具相关书面通知文件。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及融资部门多次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沟通,阐明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要求其解除止付措施。但是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并未采纳公司意见,直至其在未经公司、福建猛狮及保荐机构同意且未告知上述各方的情况下,直接从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划转62,949,270.69元。

  公司及保荐机构正与其协商要求其归还,若协商无果,将通过请求监管部门介入协助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沟通,甚至不排除进一步通过诉讼形式采取法律行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2016年5月6日,福建猛狮与长城国兴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长城国兴已出资258,492,818.76元,按照福建猛狮的委托购买生产设备并租赁给福建猛狮,福建猛狮剩余全部未付租金129,093,568.76元(已扣除租赁保证金14,750,000.00元)。因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对福建猛狮在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采取止付措施,导致该账户无法正常使用,无法按期支付福建猛狮应付给长城国兴的租金。因福建猛狮未能如约支付设备租金,长城国兴向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福建猛狮支付其剩余全部未付租金及相关罚息,并申请冻结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资金129,233,822.59元。福建猛狮正与长城国兴协商债务偿还方案,争取达成和解。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7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18年6月30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尚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等具体情况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18年6月30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

  1、资产减值测试及计提方法的说明

  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为:资产负债表日,单项金额重大(单项金额超过100万的应收账款和单项金额超过50万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金额超过100万的应收账款和单项金额超过50万的其他应收款外的单项金额不重大应收款项,以及经单独测试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仍然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一般方法为将该项商誉所对应的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基于其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水平、市场开拓及销售计划,以及合理的折现率,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了预测,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计算得出所有者权益可回收金额。或者将商誉所对应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评估价值)并作适当调整,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来判断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2、单项资产计提说明

  由于年初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重大变化,子公司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与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整车难以实现盈利,公司决定中止整车生产业务,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对收购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时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全额减值。

  3、拟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4、公司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18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49,390,566.5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49,390,566.58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041,397.18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5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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