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及子公司无关的诉讼,在法院执行财产保全过程中,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案外人,合法持有的部分资产被法院扣押,本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处理该事项,并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异议申请,请求法院解除对子公司所持资产的扣押,以维护本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权益和资产安全。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于近日收到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光电”)提交的文件,获悉富顺光电的部分资产被扣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富顺光电资产被扣押的基本情况
根据富顺光电收到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闽民初62-1号、《指定保管人通知书》(2018)闽执保11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闽执保113号之三,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就与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宇福”)、陈建顺的买卖合同纠纷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裁定书》,科士达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扣押福建宇福、陈建顺所有的价值119,477,292.89元的财产。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扣押福建宇福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鹤鸣路21号仓库的35000个20KW充电机模块。
根据《指定保管人通知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公司子公司富顺光电负责保管福建宇福所有的存放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8号富顺光电科技园3号楼一楼仓库内的20KW充电模块25000个。
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公司子公司富顺光电协助执行:扣押富顺光电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8号富顺光电科技园仓库的25000个20KW充电模块。
综上所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本应扣押福建宇福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鹤鸣路21号仓库的35000个20KW充电机模块,而在实际执行中却扣押了富顺光电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8号富顺光电科技园仓库的25000个20KW充电模块。
二、与本次子公司部分资产被扣押的诉讼事项
公司及富顺光电均不属于上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当事人,因富顺光电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执行过程中列为指定保管人、协助执行人,故富顺光电才了解到有关科士达与福建宇福、陈建顺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初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顺光电仅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指定保管人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未收到有关科士达与福建宇福、陈建顺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其他法律文书。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基于有关诉讼及财产保全申请而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也并没有涉及公司、富顺光电以及富顺光电拥有的充电模块。
三、有关子公司部分资产被扣押的特别说明
本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扣押的资产,系子公司富顺光电通过合法方式购买的充电模块,富顺光电根据采购合同支付了对应款项,所有权归属于富顺光电。公司未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扣押该部分资产的具体原因,富顺光电属于案外人,并非诉讼当事人,公司已委托律师就该事项进行积极处理,与财产保全申请人、法院等展开积极协调,并已经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扣押资产的异议申请,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资产不因与公司及子公司无关的诉讼而受到不利影响和经济损失。
四、有关公司股东陈建顺的相关情况
陈建顺系公司第二大股东,系公司董事、副总裁,系富顺光电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陈建顺持有公司股份83,318,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1%,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83,318,59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0.71%。截至上述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披露之日,陈建顺未收到与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文件,所涉法律纠纷尚无法确认,无法获悉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和详细内容。
陈建顺系科士达与福建宇福、陈建顺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当事人,经公司后续多次征询陈建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顺回复仍未收到与上述纠纷及其所持公司股份83,318,598股被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1、富顺光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法院扣押的资产是富顺光电的重要资产,目前处于受限状态,不能正常使用。富顺光电除被扣押的充电模块外,仍有其他可供正常使用的充电模块,上述扣押在短期内不会对富顺光电的相关业务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2、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案外人,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其他法律文书,公司已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异议申请,请求法院解除对富顺光电所持资产的扣押。但若被扣押的资产不能解除和恢复至正常状态,则可能存在该资产被法院按照有关审判和执行程序进行处置的风险。公司已启用法律手段,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积极维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资产安全。
3、公司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针对富顺光电部分资产被扣押的事项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公司的资产不因与公司无关的诉讼而受到不利影响和经济损失,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
公司及子公司已在积极协调处理,争取早日解决本次子公司部分资产被扣押事项,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