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09号),问询函全文如下: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年8月2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全资附属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西安广汇汽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广汇汽车)拟以70,360万元的价格向关联方西安广汇汽车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产业园)转让170,908.0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 关于此次交易背景与目的
1.根据公司公告,本次交易标的为西安广汇汽车拥有的170,908.0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请公司:(1)补充披露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背景、目的及用途,并具体说明对于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原定开发计划;(2)结合原定开发计划的实施情况,说明公司此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商业考虑。
二、 关于此次交易定价
2.根据公司公告,此次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70,360万元。请公司结合上述土地所在区域、用途、规划和周边地块近期成交情况等,补充说明此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三、 关于此次交易受让方情况
3.根据公司公告,本次交易对方西安产业园原为西安广汇汽车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12月28日,西安广汇汽车将其持有的西安产业园51%股权转让给新疆印象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印象城),上述股权转让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请公司补充披露:(1)西安产业园的业务开展情况;(2)公司将西安产业园51%股权转让给新疆印象城的目的,上述股权转让与此次土地资产出售是否相关;(3)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的具体原因。
4.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目前持有本次交易对方西安产业园51%股权的新疆印象城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注册资本和规模与本次交易金额差距较大,且新疆印象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请公司:(1)结合交易对方基本信息、股东、财务与经营等方面情况,补充披露新疆印象城是否具备履约能力,以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2)结合交易对方业务资质和项目开发经验等,补充说明新疆印象城是否具备上述土地的后续开发能力。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四、 关于此次交易的后续安排
5.根据公司公告,在将西安产业园51%股权转让给新疆印象城后,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西安广汇汽车仍持有西安产业园49%股份。请公司说明保留西安产业园49%股份的商业考虑,并补充披露公司对于上述股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的后续安排。
请你公司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8月2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相关内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