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相关规定,公司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持续经营净利润”、“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将部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对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上述调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近年来,医药行业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给医药企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健康中国”战略及中医药立法的推出,奠定了医药行业及中医药产业长期发展的基础。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国内消费者对健康的关注和健康产品的需求持续提升,同时,“两票制”政策的加快推行以及“营改增”带来税务环境的变化,推动公司的自我诊疗及处方药业务主动进行转型升级。
在医药行业环境不断变化的背景下,公司围绕“十三五”战略规划,努力实现业务的持续优质增长。报告期内,受年初流感疫情影响及两票制政策的推行,公司营业收入实现64.72亿元,同比增长29.49%,实现了快速增长。其中,自我诊疗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3亿元,同比增长21.49%;处方药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8.45亿元,同比增长41.19%。处方药业务中配方颗粒业务增长较快,中药注射剂产品在政策压力和招标降价影响下表现低于预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7亿元,同比增长11.5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3亿元,同比增长39.17%。
(1)OTC及OTX业务:实现快速增长
品牌OTC业务基于999主品牌“为爱专注,为家守护”的理念,持续构建“全系列家庭用药”,推进品牌升级,强化感冒、皮肤、胃肠三个传统品类优势,满足消费者自我诊疗的用药需求。品牌建设方面,为应对媒介碎片化和高昂成本,公司将品牌与消费者关注的内容进行结合,重点辐射年轻的消费群体,开展社会化营销,继2017年感恩节现象级短片《有人偷偷爱着你》之后,进一步成功推出短片《健康本该如此》,呼吁年轻人关注健康,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了品牌形象。
专业品牌业务(OTX)积极探索新型品牌建设模式,基于专业品种的产品属性和人群精准性,重点围绕儿科、骨科、妇科品类,打造“999”小儿感冒药、“好娃娃”、“天和”以及“康妇特”品牌。赛诺菲的全球OTC旗舰护肝产品“易善复”在中国市场的营销和推广工作进展顺利,在医院和零售双渠道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同时,计划启动易善复产品与平安好医生战略的合作,尝试构建“互联网+医+药”的新型产业价值链,探索专业品牌营销创新模式。为实现与赛诺菲在中国消费者健康领域的更全面合作,双方正在积极研究探讨赛诺菲更多产品的引进及更多领域的合作机会。
在终端覆盖方面,公司进一步推动渠道下沉和更广覆盖,聚焦与连锁客户的战略合作,提升直控终端占比,销售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在电商业务方面,公司与京东大药房、阿里健康大药房等大型医药平台开展合作,不断尝试互联网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感冒品类受年初流感疫情带动,终端销售快速提升,但受到产能限制,感冒品类最终实现约30%的增长;其他品类中,儿科、骨科品类增长较好,皮肤品类、胃药品类销售表现平稳。
(2)大健康:“999今维多”新品陆续上市,业务加速发展
报告期内,依托山东圣海较为成熟的产业链基础,公司搭建了膳食营养补充剂等大健康产品的业务发展平台。继2017年末推出首批“999今维多”品牌膳食营养补充剂便携装产品,2018年5月第二批产品全新上市。截止目前,“999今维多”品牌下已上市20款产品,覆盖膳食营养补充剂多个领域。经过半年多的持续探索,新品在零售药店的动销取得良好成果,并逐渐建立起清晰的业务模式。在标杆连锁药店,单店日销最高超1000支,999品牌对保健品带动的效果显著,消费者接受度较高。同时,结合产品特点,借助互联网营销平台优势,增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和接触。报告期内,公司已在天猫开设“999食品旗舰店”,并计划开设官方保健品旗舰店。未来,公司将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的健康产品,不断增加品牌建设投入,以满足消费者健康需求。
(3)处方药业务:聚焦中医药优势领域,打造市场优势产品
公司依托中医药核心理念,围绕疾病发展全过程布局产品线。报告期内公司在心脑血管、肿瘤、骨科、消化等领域,不断提升产品力,打造差异化优势,推动学术研究和市场推广工作,打造中药大产品。近年来,在辅助用药目录政策和招标降价等压力下,中药注射剂等非临床一线用药品种的销售和推广面临困难,公司继续调整产品结构,逐渐向健康养生、康复保健的两端延伸。“理洫王”血塞通软胶囊等优质口服产品表现较好,业务占比逐步提升。经过近年的调整,公司产品结构已日趋合理,原在处方药业务中占比较大的中药注射剂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已逐渐下降。报告期内,中药注射剂产品销量有所下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已降至约8%。其他品种如天和骨通贴膏、易善复等实现良好增长。
中药配方颗粒是公司处方药领域的重要业务之一,依托中医药核心理念,公司多年来致力于打造“原质原味”的配方颗粒产品系列,重视从药材资源到产品的全产业链建设,为业务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近年来部分省份相继放开中药配方颗粒业务试点企业,且部分政策向本地企业倾斜,导致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未来业务发展将面临更多挑战。针对外部环境变化,公司持续开展基础研究及临床项目,继续加强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以及药材种源研究,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增加产品数量。在临床推广方面,继续强化院企合作,打造稳固院企关系,通过智能化中药房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探索构建院企价值生态圈。公司把握行业机遇,基于产业链整体能力的构建,推进“中药配方颗粒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报告期内,中药配方颗粒业务实现了较快增长。
抗感染业务通过营销资源整合,拓展零售业务,实现了销售数量的稳定。同时,公司加快新产品引进,与瑞士企业Basilea签署中国内地、香港、澳门的独家技术授权合作协议,引进第五代头孢抗生素(头孢比罗酯),目前相关产品正处于临床阶段。由于合作推广模式的占比不断提升,报告期内,抗感染业务营业收入实现增长。
随着“营改增”、“两票制”等政策推行,以及分级诊疗的逐步落实,公司正在加快处方药业务转型,处方药业务中的合作推广模式占比逐步提升,在此过程中公司将合理控制实际销售费用的增长。
(4)研发平台:助力产业链整体能力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技术创新,在研发中心新设创新药物研究院、中医中药研究院和健康药物研究院三个专业研究团队,推动探索创新发展的新模式。公司目前在研新产品项目14项,其中1.1类创新中药1项。上半年研发中心获得中药6类补充申请批件1项,完成3项新药项目(中药6类1项、化药4类2项)立项;开展了阿奇霉素肠溶胶囊、红霉素肠溶胶囊、阿奇霉素片、咪唑斯汀缓释片等品种的一致性评价工作。报告期内申请国家发明专利7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9项。在国家发改委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中,公司研发中心位列全部1345家企业的第240位,在99家医药类企业技术中心中位列第22位,在深圳市医药类企业技术中心中位居首位。
根据“十三五”战略规划,研发中心继续加强药材资源的研究开发,并开展多项中药智造转型升级工作,助力制造环节的能力提升。在药材资源研究方面,继续开展五大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研究,在持续多年的投入与研究后,报告期内,获得鸡血藤“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团体标准1项,申报两面针、九里香、三叉苦“种子种苗”团体标准6项,申报广两面针、广三叉苦、广岗梅、广九里香“道地药材”团体标准3项。
(5)生产平台:持续提升质量管理能力、供应链效能和中药智造能力
2018年生产体系围绕“质量、效率”管理主题,重点提升质量管理能力、供应链效能和中药智造能力。中药智造方面,重点推进规范的标准化生产,专注上市产品工艺技术研究,提升药品制造自动化、信息化水平,针对制药行业尤其是中药行业流程型生产模式的特点,围绕中成药制剂生产过程中的问题,以核心品种999感冒灵颗粒、999小儿感冒颗粒等中成药大品种为示范品种,规划中成药制剂数字化车间建设,在观澜、雅安两个生产基地试点“两化融合”工厂建设。
质量管理方面,全面推行华润三九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质量文化建设、资源保障、审计评价、风险管控等举措确保生产单元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不断提升生产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切实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
供应链效能方面,持续优化产能布局,加强产销协同;以卓越运营规划为指引,聚焦生产、设备模块,以推进量化管理和体系融合为目标,开展基础项目推广及体系融合、精益人才培养,推进数据平台建设,构建精益管理体系,提升供应链响应效率,有效控制生产成本。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
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提前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及“新收入准则”。详见2018年8月23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新增加2家合并企业: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润九众医药有限公司、深圳华润九创医药有限公司。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减少1家合并企业:已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星包装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8—032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8年8月11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摘要请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8-03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8—033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8年8月11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记载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8—034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经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
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且执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提前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及“新收入准则”。
二、 主要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二)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1、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2017年7月5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收入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项履约义务,按照各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相对单独售价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资产负债表原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调整至资产负债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
(2)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原列报于“其他流动资产”的保本及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调整至资产负债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
(3)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变更了应收账款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计提规则;
(4)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可不予调整,公司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 (即 2018 年 1 月 1 日) 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计入 2018 年年初留存收益,上述新准则的实施预计将对本公司 2018 年期初留存收益有影响但不重大。
(二)收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销售商品同时提供的运输服务按新收入准则进行确认与计量。由于销售商品提供的运输服务是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的一项单独服务,根据新收入准则,提供的此项额外服务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将按新收入准则确认的运输服务收入,列示于利润表“其他业务收入”,将利润表原列报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利润表“其他业务成本”项目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重述可比期间信息,对 2017 年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2018年1月1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8 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由于该追溯调整的金额有限,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公司按照财政部新发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对以上议案的表决结果。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发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