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任志莲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2,537,058股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二、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8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任志莲女士致公司的《告知函》称: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任志莲女士于2018年8月2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2、获悉其持有的公司2,537,058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原因系任志莲女士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为49,675,600.00元;
3、任志莲女士已聘请相关律师进行积极应诉。
三、其他说明
1、此次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