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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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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3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8月21日下午在公司江南商务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8年8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4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8月21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道达”);

  2、成立日期:2012年9月17日

  3、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六北街9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朱晓东;

  6、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电镀、注塑、喷涂、烫金;塑料电镀(筹建,筹建期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状况

  “沈阳道达”截止2018年6月底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

  截止本公告日,“沈阳道达”不存在其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人民币1亿元

  3、担保期限:1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核,“沈阳道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将用于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对“沈阳道达”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6,8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5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18年9月7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8年8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8)。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35.50%股份)《关于提议增加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议案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提出程序合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7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6日15:00至2018年9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3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8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曹克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曹明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姚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狄瑞鹏先生为独立董事

  2.2 选举祝梅红女士为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选举朱晓东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袁彐良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提醒:

  (1)会议第1-3项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需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待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及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查阅2018年8月17日及2018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9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③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二。

  ④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    编:214423

  传真号码:0510-86242818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10-86242802

  联系传真:0510-86242818

  联系人:单琛雁女士、王晖先生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0;投票简称:“模塑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2)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6日(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7日(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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