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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经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18年3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在《2017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十八、社会责任情况”第3条“环境保护相关情况”对公司热电生产部及下属子公司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公司的环保情况进行了披露。
经公司事后审核,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鞍山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属于国家相关环保部门认定的2017年重点排污企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对《2017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第3条“环境保护相关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补充后: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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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中粮生化热电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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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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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鞍山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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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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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热电生产部
所有新改扩项目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评文件要求及环保部门对环评文件的批复内容,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开展各项工作;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进行排污,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要求。
(2)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公司
所有新改扩项目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评文件要求及环保部门对环评文件的批复内容,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开展各项工作;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进行排污,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要求。
(3)马鞍山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公司项目建设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所有项目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落实了环评文件要求及环保部门对环评文件的批复;公司污染物排放通过排污权申报及各季度排污申报,并取得马鞍山市环保局批准许可。
(4)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所有新改扩项目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落实了环评文件要求及环保部门对环评文件的批复。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中粮生化热电生产部
中粮生化热电生产部为烟气重点排污单位,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报环保部门审核备案;
根据工作计划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演练。2018年4月,热电生产部新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评审并环保局备案。
(2)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公司
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公司为废水重点排污单位,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均报环保部门备案;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演练。2018年4月,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公司新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评审并环保局备案。
(3)马鞍山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马鞍山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构成,以预案本身为综合应急预案,同时细化划分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公司于2016年9月进行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均报环保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4)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作为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备案号:341300-2017-08-L)。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1)中粮生化热电生产部
根据蚌埠市环保局要求,按照环保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定热电生产部自行监测方案,经蚌埠市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后,邀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热电生产部烟气(格林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厂界恶臭浓度、噪声等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在蚌埠市环保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与省、市在线联网,监测数据环保局网站公示。按照方案要求编制《企业年度自行监测报告》并对外公开。
(2)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公司
根据蚌埠市环保局要求,制定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公司自行监测方案,邀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废水、噪声等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在蚌埠市环保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单位自动在线监测设备与省、市在线联网,监测数据环保局网站公示。按照方案要求编制《企业年度自行监测报告》并对外公开。
(3)马鞍山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有关监测规范,公司每年度更新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报送市环保局审核后,按照方案定期监测并对外公开数据;并按要求编制《企业年度自行监测报告》并对外公开。
(4)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作为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根据排污特点,按照国家有关监测规范,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经重点排污单位企业所在地政府环保部门审核后,按照方案定期监测并对外公开数据,并按要求编制《企业年度自行监测报告》并对外公开。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1)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环境信息公开。
(2)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结果,均在安徽省环保厅、宿州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开。
(3)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在环保网站上公开。
(4)企业外部网站上有环保方面信息公开。
(5)重点排污单位废水自动在线监测设备与省、市在线联网。
(6)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经济,2017年10月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入选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的“绿色工厂”名单,获得奖补资金60万元。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后的《2017年年度报告》将同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