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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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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83                                公司简称:建研院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公司实施的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增加了35200000股股本以及本期实施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1904000股,上述原因导致的本期公司股本的大幅增加,摊薄了本期的每股收益。

  注2、公司2017年9月首发上市,大幅增加了公司净资产,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相比上年同期有所摊薄。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建设工程专业技术服务以及建筑新型材料销售。2018年上半年,公司在董事会既定年度计划下有序经营,积极开展科研、生产、营销活动,实现了收入的平稳增长。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现收入2.14亿元,同比增长6.34%;2018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65.35万元,同比增长8.4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继续规范公司的运营管理。

  2018年上半年公司梳理生产、营销、科研以及公司运营其他方面的各个控制节点,找出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应对,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公司长远的健康发展。

  2、积极推进全国化布局。

  根据董事会规划的全国化布局城市,公司2018年上半年积极进行考察论证、营销布点等活动,进一步拓展了公司业务的战略纵深。

  3、深化产业,不断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

  结合当前市场形势,公司在既有服务的基础上,专门成立部门拓展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建筑修复、公共装修、节能开发等业务,凭借公司多年在在相关方面的技术积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同时也为公司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8-047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在公司南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其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相符,并同意对外报出。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已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18-049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长期资产投资等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3年,主要用于银行借款、开立信用证、申请业务保函、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办理银行票据贴现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各商业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等相关事宜。

  本项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 8 月 14 日

  证券代码:603183证券简称:建研院公告编号:2018-048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在公司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18-049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长期资产投资等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3年,主要用于银行借款、开立信用证、申请业务保函、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办理银行票据贴现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各商业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83证券简称:建研院公告编号:2018-049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8月11日下发的《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7号),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研院”)于2017年8月公开发行新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8,320,000.00元。所募集资金款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26,415,094.34元后于2017年8月30日分别汇入公司在托管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98,32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38,396,226.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9,923,773.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7]B126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合计89,064,446.81元,本年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55,897,967.3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公告:2017-012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公告)。公司将上述资金中的55,000,000.00元于2017年度转出到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剩余897,967.36元本期转出到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涉及到由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市姑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承建的募集项目,分别与相关银行另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监管协议执行。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将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款项分别汇入公司在托管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其中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开立的监管账户宁波银行苏州分行(75010122001042129)汇入21,981,131.66元,其中包含发行费用11,981,131.66元以及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10,000,000.00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发行费用已全部支付完毕,其中2017年度通过宁波银行苏州分行(75010122001042129)账户支付8,833,372.50元,其余3,147,759.16元2018年上半年度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7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其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55,897,967.3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以及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任何重大问题。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183证券简称:建研院公告编号:2018-050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长期资产投资等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各相关商业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3年,主要用于银行借款、开立信用证、申请业务保函、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办理银行票据贴现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各商业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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