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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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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51                                公司简称:宁波联合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214,8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营业利润9,2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4%;利润总额9,3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6%,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资产处置收益增加,系子公司浙江友宁公司处置不动产及其附属设备所致。

  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完成发电量12,733万度,较上年同期增加1.1%;完成售热量82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28.1%。电、热销售量的增加主要系区域内工业企业用户的需求增加和青峙化工区用热增量的接入共同影响所致,实现营业收入26,6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9%;净利润3,1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煤炭价格上涨而蒸汽价格联动加之售热量增长,是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售热量增加加之水煤浆分公司获利能力提升是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该公司抓住技术升级与企业管理两大主线,推进设备升级换代,不断强化设备管理,充分发挥生产效能;努力挖掘市场潜力,积极拓展用户资源,在抓好安全、环保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动态、精细的生产营销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检修计划,做好日常设备管理与维护,确保机组的安全运行;推进本年度关键项目建设,加快新老动能转化,启动全水系统相关技术改造,不断解决生产瓶颈。

  2、房地产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子公司商品房竣工交付面积大幅减少,其中子公司温州宁联公司上年同期有商品房竣工交付,而本报告期无此事项是主要成因。报告期内施工总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万平方米;本报告期末在建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子公司温州宁联公司和子公司河源公司按计划有序推进各项目的工程建设,报告期内,该等公司积极做好天和家园一期、天和家园二期、天和家园三期、瑞和家园(住宅及住宅底商)和河源·天和家园一期、河源·天和家园二期(底层)的商品房尾盘去化;做好银和望府(中央公园)和河源·天和家园二期高层的工程建设和商品房预售。截至本报告期末: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天和家园一期签约面积17.32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7.77万平方米);天和家园二期签约面积6.39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7.51万平方米);天和家园三期签约面积11.24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1.24万平方米);银和望府(中央公园)主体工程局部完成十四至十六层楼面浇筑,并开始局部墙体砌筑,签约面积5.28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7.71万平方米)。子公司温州宁联公司瑞和家园(住宅及住宅底商)签约面积11.41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1.46万平方米);瑞和家园(商业)除自持部分外,开始现房销售,签约面积0.14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64万平方米)。 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持有的苍南县马站镇雾城综合体地块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子公司河源公司天和家园一期(含商铺)签约面积8.53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9.30万平方米);天和家园二期(低层)签约面积1.30万平方米(累计可售面积1.30万平方米);天和家园二期(高层)已全面转入室外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施工,签约面积10.51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3.62万平方米)。

  (2)全资子公司嵊泗公司继续做好天悦湾滨海度假村A 区的尾房销售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住宅签约面积3.26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3.84 万平方米);商业街出租面积0.48万平方米(累计可出租面积0.48万平方米)。

  (3)全资子公司梁祝公司的逸家园一期住宅高层已售罄,低层双拼和联排进入尾房销售,项目签约面积6.06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 6.36万平方米);逸家园二期住宅建设进展顺利,本报告期末,主体工程全面结顶且已陆续进入室外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梁祝精品酒店的各项前期工作仍按计划有序推进。

  (4)全资子公司建设开发公司与钱塘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联合开发区域内B1 地块(项目案名:天瑞峰景里小区)已全面竣工交付并售罄,项目签约面积2.78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 2.78万平方米)。联合区域存量土地开发的前期工作仍努力推进之中;存量房地产的处置工作继续推进并取得较好成效。

  3、批发业务

  报告期内,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完成出口额12,776万美元,加之出口监管仓库出货945万美元,出口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出口监管仓库业务;进口额3,637万美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内经济稳中向好致煤炭进口不断升温。该公司紧抓时机,积极主动拓展煤炭进口业务,煤炭销售量的骤增也成为该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84.1%的主要驱动因素。报告期内,该公司在持续加强风险控制的前提下,积极应对外贸形势的各种变化,积极开拓进出口贸易的新品种、新业务和新市场,积极消除情势变化和竞争加剧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利用出口监管仓库,加快外贸经营转型。

  4、婚庆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子公司梁祝婚庆公司充分评估各区域内婚庆服务市场发展的现状与预期,并统筹考虑自身业务在所涉及区域内运营中的优势和劣势后,确定将宁波区域作为当前业务拓展和市场开发的重点,着重打造符合宁波当地婚嫁习俗需求的高品质婚庆服务品牌,并在此过程中探索创立一整套具有可复制性的优秀营销、运营团队培养方案。在此发展战略引领下,该公司先后出让了和美婚庆礼仪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卡奥莱婚庆礼仪服务有限公司、大连薇拉宫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全部股权,同时,对宁波镇海薇拉玉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所经营的两家宴会中心实行本土化运营,取得了婚礼业务量逐步提升的成效,从而为公司婚庆服务业务发展战略的调整谋局布篇、奠定基础。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三项会计科目列报发生变化。变化的原因是基于本公司2018年继续执行财政部规定于2017年12月25日开始执行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2017年1-6月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上述会计列表的变化仅对公司上年同期的利润表相关项目产生影响,即调增上年同期资产处置收益 3,372,433.58 元,相应地,调减上年同期营业外收入 3,372,433.58 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水荣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8-039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30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9-1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宁波召开。公司现有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水荣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经营领导班子2018年上半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2018年第2次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担保方式及追加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渠道拓宽和融资方式变化的需要,拟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这二种方式的基础上,增加抵押担保。

  同时,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增加40,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增加7,000万元人民币。拟增加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担保,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署有效。如此,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追加至215,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追加至37,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和温州和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18-042)。

  五、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43)。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8-040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30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9-1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宁波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庆慈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居兴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核并表决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根据《证券法》第68条之规定,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8-041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拟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具体如下:

  修订前: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8-042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和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75,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现拟增加抵押担保方式;增加被担保单位子公司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对其担保额度4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被担保单位子公司温州和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对其担保额度7,000万元人民币。如此,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追加后的担保额度为215,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追加后的担保额度为37,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6,85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关于增加担保方式及追加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18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175,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3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署有效。具体如下:

  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详情请见2018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www.sse.com.cn)。

  二、增加担保方式及追加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1、增加担保方式。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渠道拓宽和融资方式变化的需要,拟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这二种方式的基础上,增加抵押担保。

  2、追加担保额度

  (1)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增加4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子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增加7,000万元人民币。增加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担保,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署有效。如此,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追加至215,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追加至37,000万元人民币。

  3、《关于增加担保方式及追加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4、新增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

  (2)、被担保单位均为2018年4月新设公司(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故无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其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如下:(截至2018年7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系公司间接持股比例。

  5、董事会意见。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以上为新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担保方式的增加及担保额度的追加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增加担保方式及追加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决定提请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039)。

  6、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担保方式的增加及担保额度的追加等事项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担保方式及追加2018年度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增加担保方式及追加担保额度后的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6,85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71%。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临2018-043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北仑区戚家山街道东海路20号戚家山宾馆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30日

  至2018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039)。公司也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个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方式以寄达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宁波开发区东海路1号联合大厦803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子俊

  电话:(0574)86221609

  传真:(0574)86221320

  电子邮箱:tangzj@nug.com.cn

  通讯地址:宁波开发区东海路1号联合大厦803办公室

  邮编:315803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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