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18-05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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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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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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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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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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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发展势头良好,各项基础工作顺利推进,公司管理层围绕董事会制定的2018年经营计划和主要目标,充分发挥覆盖福建省全省医药分销网络优势,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福建省内分销市场的占有份额,同时,公司在福建省外(四川省、江西省、海南省)并购扩张及新业态业务取得进展,零售直营门店总数增加至196家,实现了公司经营规模的适度增长。报告期内:
1、公司在福建省内分销市场的占有份额进一步提升,经营规模继续稳居福建省医药流通企业首位。
在2017年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中,公司及福建省内各地区子公司获得的委托配送品规数占当地确标总条数的合计比例超过40%,在福建省处于领先地位,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该阳光采购中标结果正在实施中。
2、省外并购扩张取得进展。
公司发挥鹭燕“两票制”经营经验及优势,抓住“两票制”政策在全国推广的机会重点拓展布局四川省、江西省和海南省医药分销网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四川省13个地市分销网络布局,基本覆盖大成都、川北、川东和川南区域,在四川省内已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江西省6个地市拥有7家公司,在海南省主要地区拥有2家公司。
3、福建省内零售门店布局进一步完善,优势逐步凸显。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在福建省内共有直营药店196家,其中DTP药房69家,已基本覆盖福建省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司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取得进展,鹭燕大药房经营竞争优势逐步凸显。
4、健康医疗人工智能、大数据的研发等新业态、新业务取得进展。
公司子公司智慧康源(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国家商务部示范工程——厦门市重要产品之药品(含中药饮片)追溯体系建设,通过了厦门市湖里区科技局《面向社区的心脏病远程监测与深度神经网络辅助诊断》等科技示范项目验收;公司旗下福建省康源图像智能研究院心脏病远程监测与深度神经网络辅助诊断系统、首款人工智能心电监测手环于2018年6月18日在海峡项目成果交易展览会上成功发布,正式上线。
5、公司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启动,管理提升有序推进,为公司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53,186.84万元,比上年年末513,242.27万元增加7.78%;负债为399,640.93万元,比上年年末356,606.26万元增加12.07%;股东权益153,545.91万元,比上年年末156,636.01万元减少1.97%。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实现了业绩的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31,436.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49%;营业利润11,153.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38%;利润总额11,026.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49%;净利润8,592.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4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58.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93.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90%。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随着公司整体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超过100万已成为普遍性现象,不再符合公司关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金额标准作出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准备政策更加接近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为:期末余额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自2018年1月30日起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购买四川鹭燕世博药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49%股权,收购对价63,700,000.00元,冲减资本公积58,738,789.56元;
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子公司江西省鹭燕滨江医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
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子公司四川鹭燕宁峰药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
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子公司四川鹭燕盈科医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
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子公司抚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
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子公司四川鹭燕彭祖医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
本期新设立子公司宜春鹭燕医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
本期新设立子公司九江鹭燕医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
本期新设立子公司厦门鹭善堂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本期新设立子公司厦门鹭燕云药房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本期新设立子公司厦门鹭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祥
二○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18-047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于2018年7月3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8月1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7人(其中受托董事0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权表决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权表决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18-048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于2018年7月3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8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及受托监事共3人(其中受托监事0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权表决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权表决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