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声明
除董事唐益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近期宜宾市委召开了五届六次全会明确提出,到2021年全市经济总量达到3000亿元,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在全省“一干多支”发展战略中构筑“宜宾强支”,要加快宜宾经济建设,构建以水、陆、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优势著称的川南枢纽城市,作为川、滇、黔、渝重要的集合部,区域中心城市,这将为公司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
2018年上半年,公司经营层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的战略规划,围绕年度工作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上下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完成了上半年经营计划,各项主要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报告期内,氯碱行业回暖趋势明显,产品价格上扬。 宜宾市人口众多、经济发展及消费潜力巨大,正在承接东部的产业转移和产业提质升级,对精细化工原料和材料产品需求量大。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呈现产销两旺的态势,同时?公司的生产经营平稳运行,运行质量进一步提升。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经营业绩有大幅提升?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85.18亿元,同比增长4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06 亿元,同比增长302.63%。
报告期内,公司狠抓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重要参股公司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也加快对技术的吸收转化,为项目顺利建成投产运营提供技术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技术创新,获得专利19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15项。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拥有专利144项。 .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立足实际,按照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要求,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公司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6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议题于2018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109,177,21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2元,共计募集资金689,999,973.5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人民币19,881,132.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0,118,841.44元。公司拟以上述募集资金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9,177,211.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60,941,630.44元。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后,公司总股本由671,679,806元增加至780,857,017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177,211.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拟由671,679,806元增至780,857,017元。此外,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集体决策,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决策权限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4,400.00万元,同意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募投项目拟投入比例和各项目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及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70,118,841.44元,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实缴下属全资子公司海丰和泰公司40,000万元注册资本。此外,再以货币形式对海丰和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5,000万元,其中剩余募集资金增加海丰和泰注册资本270,118,841.44元,剩余部分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足。届时,海丰和泰的注册资本将增至1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及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农行宜宾分行、乐山商行宜宾分行、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宜宾天原科技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销下属子公司宜宾天原科技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科技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宜宾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7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及议题于2018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公司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 5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是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具体情况作出的调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同意票 5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及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票 5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8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募投项目拟投入比例和各项目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4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109,177,211.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32元/股,共计募集资金 689,999,973.5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人民币19,881,132.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0,118,841.44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8CDA50164号)。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34,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按轻重缓急的顺序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109,177,211.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32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670,118,841.44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4,40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募投项目拟投入比例和各项目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四、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的决策程序。
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一致同意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017年3月24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2018年1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29日。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系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所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9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子公司
增资及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或“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丰和泰公司”)作为发展钛产业的重要平台。海丰和泰公司注册资本45000万元,已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670,118,841.44元,公司拟用募集资金补足海丰和泰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并另对海丰和泰增资55,0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及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增资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2、住所:四川省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海丰大道1号
3、法定代表人:王政强
4、注册资本:45,000万元。
5、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作、销售;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矿采选、销售;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产品的研发;出口贸易、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经营状况(未经审计):
1)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海丰和泰公司资产总计96,303.26万元,负债总计88,603.2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5000万元。
2)经营状况: 海丰和泰在项目建设中。
三、增资方式及增资后的情况
1、增资金额:55,000万元。
2、出资方式:货币
3、增资方案: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增资注册资本270,118,841.44元,剩余部分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足。
4、增资后海丰和泰的注册资本将达到100,000万元。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海丰和泰公司作为公司发展钛产业的重要平台,将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其中,其中年产5万吨为募投项目,另外年产5万吨为自筹项目)。目前,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与海丰和泰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不匹配,未来难以为海丰和泰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有效支撑。对海丰和泰公司增资有利于保障项目的顺利建设,也有利于满足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海丰和泰公司再融资的要求。
本次增资及实缴子公司原注册资本不会改变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28日-2018年8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15:00至2018年8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8月2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天原新材料产业园区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提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8月14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8月27日-28日,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李宗洁 邮政编码:64400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 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2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
宜宾天原科技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宜宾天原科技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科技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咨询公司”)。
一、科技咨询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宾天原科技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10万元
3、法定代表人:陈洪
4、成立时间:2004年7月2日
5、经营范围:化工工程项目及管理咨询中技术类及经济技术类项目的工程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天原集团持有其80%的股权,特种水泥持有其20%的股权。
6、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科技咨询公司注销原因。
近年来,科技咨询公司的业务已逐步转移到公司的另一下属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效益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优化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拟将科技咨询公司注销。
三、科技咨询公司注销审批程序。
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科技咨询公司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注销科技咨询公司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3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2018年8月12日-2018年8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2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8日
6、主持人:董事长罗云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53,860,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51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9,042,7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2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4,817,8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8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34,0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20,9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朱青垒、李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01、发行公司债券决议延期
同意253,84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1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2、发行公司债券授权延期
同意253,84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1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253,84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1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0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