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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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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8-13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方式发出,2018年8月8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外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谷固安”)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用部分自有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2年。租赁期内,云谷固安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外金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公司拟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外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建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用部分自有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4个月。租赁期内,云谷固安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中建投支付租金和费用。公司拟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建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云谷固安为解决其业务开展中的资金需求,拟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人民币借款,用于第 6代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工程建设,借款年利率为9.7%,借款期限36个月。公司为上述带贷款提供最高额2亿元连带保证责任。

  关联董事程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8 年8月27日召开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34)。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8-13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外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外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谷固安”)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用部分自有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2年。租赁期内,云谷(固安)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外金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公司拟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上述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744930W

  3. 法定代表人:高红飞

  4. 注册资本:516,613.19万元

  5.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北京市西苑饭店11号楼

  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1)融资租赁业务;(2)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3)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4)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5)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6)同业拆借;(7)向金融机构借款;(8)境外借款;(9)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10)经济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外金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5.法定代表人:程涛

  6.注册资本:贰佰零五亿叁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8.经营期限:2016年06月23日至2036年06月22日

  9.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除2017年财务数据外,其他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出租人: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 承租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3. 租赁标的物:云谷固安拥有的部分设备(租赁标的物账面价值与净值一致,金额均为424,024,589.40元)

  4.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 融资金额及期限:金额3亿元,期限24个月,还租期共计8期

  6. 租赁利率及租赁押金及附加租金:年租赁利率为5.51%;租赁押金为租赁成本的6 %(¥18,000,000.00);附加租金为租赁成本的3%(¥9,000,000.00)(不予退回),出租人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时直接扣除

  7. 租金支付方式:每3个月支付一次

  8. 租赁物所有权和使用权:自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之日起,出租人即成为租赁物的唯一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由承租人占有和使用。

  9. 期满后租赁物处理:租赁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名义价款100元人民币。出租人收到名义价款后,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至承租人。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 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债务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保证范围: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外金租赁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外金租赁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6. 保证期间: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云谷固安为公司合并报表内持股53.73%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1,071,199.52万元(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包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三项涉及担保的事项,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上市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93.39%,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八、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融资租赁合同》;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8-13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建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建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谷固安”)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用部分自有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4个月。租赁期内,云谷固安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中建投支付租金和费用。公司拟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上述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5731Y

  3.法定代表人:陈有钧

  4. 注册资本:266,800万元人民币

  5.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4号楼13层

  6. 经营范围:批发Ⅲ类、Ⅱ类: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核素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Ⅱ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 X 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对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和咨询服务;批发机械电器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建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5.法定代表人:程涛

  6.注册资本:贰佰零五亿叁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8.经营期限:2016年06月23日至2036年06月22日

  9.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除2017年财务数据外,其他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出租人: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 承租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3. 租赁标的物:云谷(固安)拥有的部分设备(租赁标的物账面价值与净值一致,折算人民金额均为1,140,484,794.25元)

  4.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 租金及租赁期:金额10亿元,期限4个月,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6. 租赁利率及租赁手续费:租赁年利率为4.35%,租赁手续费为租赁本金*1.72%。

  7. 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中建投租赁,云谷固安对租赁标的物拥有占有和使用权。

  8. 租赁期届满租赁物的处置: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支付人民币100 元价款留购租赁标的物。出租人收到全部租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 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债务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范围:债务人基于主合同应支付的租金、首付款、保证金、租赁手续费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因上述款项而发生的所有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等)、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垫付的费用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及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款项。如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保证人愿承担因利率浮动而增加的保证责任。

  6.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满两年时止。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云谷固安为公司合并报表内持股53.73%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1,071,199.52万元(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包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三项涉及担保的事项,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上市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93.39%,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八、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融资租赁合同》;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8-13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解决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谷固安”)业务开展中的资金需求,云谷固安拟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银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借款,用于第 6代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工程建设,借款年利率为9.7%,借款期限36个月。公司为上述带贷款提供最高额2亿元连带保证责任。

  2.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任廊坊银行董事,王文学先生控制的企业——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持有廊坊银行19.99%股权,为廊坊银行第一大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因在华夏控股担任董事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审核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31号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邵丽萍

  注册资本:460,000万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31000236055745B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贷款、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即期结汇、售汇业务;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办理保险兼业务代理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数据

  廊坊银行成立于2000年,目前为廊坊市唯一的城市商业银行,下设1个营业部,2家分行及70余家支行,已初步搭建了综合型、多元化、一站式的金融服务平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204,548,170,729.44元,净资产为12,332,096,338.67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为5,203,905,953.19元,净利润为1,559,486,385.43元。

  3.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任廊坊银行董事,王文学先生控制的企业——华夏控股持有廊坊银行19.99%股权,为廊坊银行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5.法定代表人:程涛

  6.注册资本:贰佰零五亿叁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8.经营期限:2016年06月23日至2036年06月22日

  9.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除2017年财务数据外,其他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全称):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

  2.借款人(全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3.借款用途:用于第 6代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工程建设

  4.借款币种及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

  5.总借款期限:叁拾陆个月(大写)

  6.借款利率:固定利率年化9.7%

  7.计息、结息方式:借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的20日。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全称):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

  2.保证人(全称):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丙方: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

  4.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券债权提供担保,担保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贰亿元整。

  5. 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限届满之日二年。

  六、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申请贷款的利率为固定利率,上述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9.7%/年。结合控股子公司目前建设运营情况、资信状况及目前债权融资市场整体的利率成本水平,本次申请贷款整体符合市场利率水平。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八、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申请的贷款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的需要,支付的利息费用符合市场标准,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符合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云谷固安为公司合并报表内持股53.73%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月3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需要,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管理计划,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在廊坊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等)及储蓄因结算业务形成的款项,单日存款余额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

  2. 2018年2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拟在廊坊银行办理募集资金存储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在廊坊银行办理募集资金存储业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额度范围之内且募集资金存储金额不超过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限额,故本事项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2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在廊坊银行办理募集资金存储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3. 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廊坊银行签订战略服务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云谷固安向廊坊银行提供包括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和实施服务、项目开发和运维的信息化服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廊坊银行签订战略服务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

  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1,071,199.52万元(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包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三项涉及担保的事项,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上市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93.39%,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3名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筹措资金的灵活性,缓解公司的融资压力,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8-13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8年8月26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8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名称

  1、《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外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建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8月9日在公司指定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17:00止。

  (二) 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2018年8月24日17:00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

  (二)邮政编码:100027

  (三)联系电话:010-84059733

  (四)指定传真:010-84059359

  (五)电子邮箱:IR@visionox.com

  (六)联系人:魏永利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为“维信投票”。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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