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在2018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陆续获得政府补助合计:1,125.6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69%,具体数据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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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文件如下:
注*1: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财建[2014]434号《关于提高出疆棉纱、棉布运费补贴标准的有关通知》,公司子公司华茂阿拉尔、华茂阿拉山口收到出疆棉纱运费补贴。
注*2: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师市办发【2014】40号《第一师阿拉尔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管理办法》公司子公司华茂阿拉尔收到纱锭补贴。
注*3:根据阿拉山口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文件,【2017】91号、【2018】5号和【2018】24号等文件,华茂阿拉山口收到补贴。
注*4:根据中共潜山县委办公室 办【2016】50号《关于印发〔潜山县2016年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和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通知》文件,公司子公司华茂潜山收到补贴。
注*5:根据安庆市科技局、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2016年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及若干配套文件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安庆市2017年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华茂研究院收到补贴。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及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1,112.53 万元均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其他收益科目。
2、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将增加公司2018年上半年利润总额1,112.53 万元。
3、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在进行2018年上半年度业绩预计时已充分考虑上述子公司陆续获得的政府补助事项因素,不会对业绩预计结果造成任何影响。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