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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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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42                               证券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8-105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5月28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7年新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于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前述的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上年同期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此外,本公司财务报表还按照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件”)编制。公司在30号文件前将非流动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报,现变更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同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对以前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未产生影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项目分布于粤港澳大湾区、大上海、成渝、环渤海四大经济圈核心城市,其他业务涵盖酒店经营、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商业管理、股权投资等领域。除开发在建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拥有合理的土地储备,且逐步增加自持优质资产,自主经营五星级酒店,持有及运营甲级写字楼,拥有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保持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品牌形象。

  深圳区域是公司总部所在地,拥有资源优势,主要项目有罗湖笋岗物流中心项目、龙华黄金台项目、宝城26区项目。其中笋岗物流中心项目为深圳市首批十大城市更新项目之一,由地标商务办公、创意办公、公寓、商业及酒店构成,所处笋岗片区为深圳市重点打造的国际金融商务区和时尚消费中心。

  公司布局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广佛区域,目前主要有佛山中洲璞悦花园项目、广州南沙灵山岛项目。其中中洲璞悦花园是公司进入广佛区域获取的首个项目,定位为全高层社区;广州南沙灵山岛项目所处灵山岛尖板块是南沙未来CBD明珠湾片区的核心区域,项目定位为超甲级写字楼。东莞区域目前在建的水南东祠项目位于石碣镇中心区,于2018年2月份获取,是时隔几年之后公司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布局在东莞获取的重要项目。

  公司持续在惠州区域拓展项目,目前正在开发的项目主要有:中央公园、中洲天御、御郡华府、半岛城邦、同创公寓、华昕家园、南麓院、河谷花园等。2018年上半年御郡华府、半岛城邦、中央公园等多个项目陆续开盘,形成惠州区域多盘联动格局。

  大上海区域目前开发和销售的项目主要有:上海君廷、中洲里程LOFT,嘉兴花溪地、花溪源著,无锡崇安府、花溪樾等项目。上海中洲里程LOFT精装项目已顺利交付;嘉兴花溪地项目2017年开盘,2018年6月项目清盘,在当地市场销售及口碑良好;无锡崇安府、花溪樾项目依靠项目自身优势及准确定位,在无锡市场引起广泛关注,公司在大上海区域的影响力逐步增强。

  成渝区域开发销售的中洲里程、中洲锦城湖岸、中洲中央公园等项目在成都市场销售状况良好。2018年3月份获取的新津项目,以及处于前期的锦城湖岸二期、三岔湖等项目是成渝区域主要土地储备。2018年5月重庆半岛城邦项目顺利开盘,并取得了较好的销售业绩。目前,公司在成渝地区已经初步形成多城、多区、多盘联动的战略格局。

  青岛区域依靠其优秀的自然资源、产品品质和精益求精的运营能力,在胶州开发销售的中洲半岛城邦项目保持着良好的口碑与市场形象,获得当地市场的高度认可。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房地产销售面积52.01万平方米,销售金额59.5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0.7%;房地产开发投资25.9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6%。报告期内主要经营及管理工作如下:

  ①坚持“专注区域、深耕城市、多盘联动”战略布局,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大上海”、“成渝”和“环渤海”四大经济圈,多渠道、多方式拓展项目。2018年以来,在成都、广州、惠州、东莞、嘉兴共计新增土地面积17.6万平方米,新增计容积率面积55.1万平方米。

  ②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强化考核激励。公司强化标准化体系的搭设,加快项目开发节奏,通过运营执行情况分析,重点严控关键开发节点,保障项目既定进度和目标,同时强化考核激励措施,实施季度/月度考核,激发团队活力,以助力公司实现战略目标。

  ③加强营销体系建设,因城施策。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调控政策调整营销策略,对不同区域的项目采取有针对性且快速应变的销售措施。紧跟市场热度,把握区域市场机会,进行营销渠道、营销推广及营销体验创新,顺利完成销售任务。

  ④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在巩固原合作银行融资的基础上,加大了与境外银行、信托和基金等合作,并积极推进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

  ⑤优化员工培训体系,完善项目跟投机制。公司定期开展优才、英才、将才、帅才、卓越领导力发展等专项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发展平台和成长空间,促进员工和公司共同成长。继续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跟投机制,将员工利益和公司经营紧密结合。

  ⑥稳定资产板块现金流,有效发挥避风港作用。2018年上半年,公司资产板块业务累计营业收入5.34亿元,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现金流,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冲了房地产行业的政策风险。

  (3)公司主要自有物业出租情况

  ■

  (4)公司的融资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各类融资情况如下:

  ■

  (5)向其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按揭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18年6月30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计人民币85.58亿元。房地产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按揭抵押贷款担保属于行业内的常规做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1-6月期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93户,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9户,详见如下: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姚日波

  2018年8月3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8-104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全体董事、监事,全体董事参与了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址和报纸上分别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8-105 号公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佛山洲立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洲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洲立”)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贷款期限不超过2.5年,资金用于“中洲顺德璞悦”项目开发建设。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佛山洲立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6《关于核定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8-106 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佛山洲立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8-106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佛山洲立置业有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洲控股”)于2018年8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佛山洲立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洲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洲立”)拟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贷款期限不超过2.5年,资金用于“中洲顺德璞悦”项目开发建设。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佛山洲立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计划,在满足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被担保对象使用。公司在2018年度为广州洲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截至目前尚未使用,本次申请从2018年度担保额度计划中分配给广州洲立置业有限公司的3亿元担保额度中调剂2亿元担保额度给佛山洲立。

  本次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6《关于核定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洲立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6月19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德胜东路3号之一的综合楼八楼803室

  法定代表人:林长青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产物业租赁服务。

  截止2018年7月24日,佛山洲立的股权架构如下:

  ■

  佛山洲立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为佛山洲立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罚息(如有) 、复利(如有)、回购溢价款(如有)、其他类型资金占用成本(如有)、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主合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佛山洲立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计划,在满足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被担保对象使用。公司在2018年度为佛山洲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为广州洲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截至目前尚未使用,本次申请从2018年度担保额度计划中分配给广州洲立置业有限公司的3亿元担保额度中调剂2亿元担保额度给佛山洲立。

  本次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6《关于核定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79,230.27万元(含港币折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52.72%。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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