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一)2017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294,859.14万元;
(二)2017年末,公司经审计借款余额107,238.64万元;
(三)截至2018年7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186,688.64万元;
(四)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公司累计新增借款金额79,450万元;
(五)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累计新增借款占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6.95%。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公司累计新增借款均为银行贷款,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79,450万元,占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6.95%。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为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主要系项目开发贷款。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所有债务均按约定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财务数据除2017年末净资产和借款余额经审计外,其他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