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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6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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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表4-51: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规模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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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及一期末,外贸租赁应收融资租赁款行业余额结构如下表:

  表4-52: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行业分布

  单位:万元,%

  ■

  截至2017年末,外贸租赁正常类应收融资租赁款为543.61亿元,占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的96.07%,关注类资产19.49亿元,次级、可疑、损失类余额合计为2.75亿元,占总额的0.49%,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率较2016年末均有所下降。外贸金融租赁应收融资租赁款按风险资产五级分类如下表:

  表4-53: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风险资产分类

  单位:亿元,%

  ■

  5、本部投资管理业务

  本部投资管理业务由发行人资本运营部负责,对公司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管理,以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目前本部投资管理业务主要投资于基金(含货币基金)、信托计划、股票等产品。

  (1)本部投资管理业务运营模式

  ①  信托及基金业务

  在信托业务方面,发行人资本运营部一方面会投资于外部发行的信托产品,另一方面也会直接寻找优质项目通过五矿信托来进行投资,也会通过参与新三板、产业基金等优质项目来获取超额收益。

  在基金业务方面,发行人资本运营部会根据市场情况配置资金在不同类型的基金产品上,并根据部门自身对市场的研究和判断随时调整基金配置以获取超额收益。

  ②  股票业务

  发行人的股票业务一方面是依靠自身投研能力,在股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交易;另一方面则是考察优质定增项目,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之上参与定增项目。

  (2)本部投资管理业务盈利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本部投资管理业务盈利情况如下:

  表4-54:近三年发行人本部投资管理盈利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二)所处行业现状及前景

  1、信托行业

  信托业务是指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嘱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作为中国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信托行业具有机制灵活、创新活跃的显著特征,并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发挥了拾遗补缺的补充作用和先行先试的探索作用。

  自1979年我国重新启动信托业务以来,信托长期无专用的法律规章可依,发展重心偏向银行存贷、证券业务等副业,行业经历多次整顿,直到2001年一法两规(《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之后,正式确立了信托行业监管的基本框架,同时,这一时期对于银信、房地产、证券投资信托等相关业务也加强了规范,形成了从顶层到微观的相对健全的监管体系。

  (1)信托行业现状

  近年来信托公司通过转型,结构调整和改善产品与服务,使得信托业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

  信托资产方面。2014年末,信托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3.98万亿元,较2013年末的人民币10.91万亿元,同比增长28.14%,较2013年增速下降近18个百分点。

  2015年末,信托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6.30万亿元,较2014年末13.98万亿元,同比增长16.60%,较2014年28.14%的增速有所下降。

  2016年末,信托行业信托资产规模首次突破20万亿大关,达到20.22万亿,同比增长24.01%,环比增长11.29%。从季度环比增速看,2016年4个季度环比增速分别为1.70%、4.25%、5.11%、11.29%,信托行业回暖趋势明显。2016年信托资产规模增速扭转之前颓势得益于通道业务监管新规,通道业务洗牌,券商、基金通道业务挤出,信托相对受益。

  在资产投向层面,信托业逐步聚焦实体经济。2016年,信托财产的投向主要包括工商企业、基础产业、证券投资、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五大领域,2016年末占比分别为24.82%、15.64%、16.2%、20.71%和8.19%。证券投资与房地产投向占比下滑,工商企业与金融机构投向占比提升。

  固有资产方面。受益于近几年信托行业的增资潮,信托行业固有资产持续高速增长。截至2016年末,信托行业固有资产规模突破5,000亿元,同比增长20.48%。

  净资产规模方面。2016年末,信托业净资产规模超过4,500亿元,同比增长17.89%。从净资产构成分析,在行业整体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留存利润积累近几年保持稳健,占比维持在30%左右;实收资本近几年呈现加速态势,占比维持在45%左右。

  经营业绩方面。2016年,由于二级市场整体表现疲软,信托公司投资收益大幅回落;此外,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实体经济报酬率呈现下行趋势,信托项目年化综合实际收益率呈现回落状态。信托业经营收入整体同比有所下降,但随着信托公司风险治理的完善,成本控制能力的提升,以及主动管理能力提升,信托业利润总额小幅提升。

  2016年末,信托业实现经营收入1,116.24亿元,同比下降5.09%。从具体构成来看,利息收入与信托业务收入同比上升分别为6%和9%,二者占营收比例均呈现上升趋势;营收下滑主要是受投资收益下降拖累。另外,近三年,信托行业整体呈复苏态势。2016年信托报酬率从2014年低谷回升至0.73%。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16年末,信托行业不良率0.58%,同比下降0.02%。2016年第四季度,信托风险项目个数和资金规模实现双降。截至2016年末,风险项目个数为545个,环比减少61个,风险项目规模为1,175.39亿元,环比下降17.17%。

  (2)信托行业市场前景

  目前,信托行业整体处于转型期,在实体经济下行的影响下,所面临的风险有所上升,受企业融资渠道不断拓宽和政府不断出台扶持实体经济的相关政策影响,信托收益率有所下降,PPP、家族信托、投贷联动等创新型业务模式正在逐步展开,但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寻求与自身特点、发展阶段相匹配的转型模式,增强核心竞争力,是信托行业未来一段时间需要完成的首要任务。转型期内,传统业务收缩,行业分化将进一步加剧,创新能力强的公司将有可能实现弯道超车。随着信托监管架构、制度设计的不断完善,“八大类型”业务分类标准的明确,未来信托业转型发展将会得到更有力的顶层支持。

  据《2016年中国信托行业发展报告》预测,信托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融资渠道和收益较高的投资产品,受到的关注越来越高,投资的人群也越来越广泛。未来随着信托业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中国新一轮城镇化建设推动地方融资的膨胀,以及中国高净值人群日益多元化的投资倾向,都将对信托业的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预计2020年,我国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就将超过30万亿,到2021年预计将超过38万亿元。

  (3)信托行业最新政策

  2016年3月1日,信托业协会向信托公司下发《关于开展信托公司行业评级的通知》,正式启动行业评级工作。在此之后,信托行业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属于动态评级。总体来看,以资本实力为基础,强调风险管理和增值能力的行业评级体系,与监管层风险管理与业务创新齐头发展的导向是一致的,行业评级的实施对于信托公司加快创新转型可以起到正向激励作用。

  2016年3月18日,银监会向各银监局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6﹞58号),被市场称为继2014年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之后又一严格的监管文件。该文件强调风险监管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明确提出要严守风险底线,促进行业稳健发展。58号文从强调信托项目实质风险化解、引导配资业务进一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加大非标资金池清理力度、强化资本管理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四个方面对信托公司风险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值得关注的是,从99号文到58号文,从监管评级到行业评级,都强调了净资本的重要性。可以预见,未来会有更多的信托公司将通过增加注册资本来扩充资本实力,同时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特别强调要提高银行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能力,拓宽不良资产市场转让渠道,探索扩大银行不良资产受让主体,强化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竞争。加大力度落实不良资产转让政策,支持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不良资产。推动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总体来看,不良资产处置仍会是未来一段时间的关注重点,信托公司应当在提高资产处置能力的同时,抓住时机,深化与银行的合作方式,在主动管理上寻求创造更多价值的机会。

  2、证券行业

  (1)我国证券行业现状

  伴随证券市场的发展,中国证券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规范完善、日趋发展壮大的过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截至2016年12月末,中国证券行业共有证券公司129家。

  2004年至2007年间,中国证监会根据国务院部署对证券公司进行了为期三年的综合治理工作,平稳化解了证券公司长期积累的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公司风险控制、合规经营意识及财务信息真实性普遍增强,创新活动有序启行,行业格局开始优化。

  2007年7月,为了有效实施证券公司常规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促进证券公司持续规范发展,降低行业系统性风险,中国证监会下发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该指引将证券公司划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2009年5月,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分类的评判标准。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在行政许可、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129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5.79万亿元,净资产为1.64万亿元,净资本为1.47万亿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含信用交易资金)1.44万亿元,托管证券市值33.77万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金总额17.82万亿元。

  (2)证券行业经营情况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主要依赖证券经纪、承销及保荐、自营等传统业务的阶段。其中,经纪业务、自营业务与二级市场的波动性高度相关,而二级市场行情的走势又直接影响了市场的融资能力,进而决定了证券公司的承销收入。因此,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直接影响我国证券公司的总体利润水平。

  在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我国证券公司的整体业绩随着二级市场行情的波动产生了较大幅度的波动。2001年至2005年,我国股市经历了近五年时间的市场低迷,证券行业整体亏损。2005年以来,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实施以及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证券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大幅提高,证券行业重新步入景气周期。随着2006年二级市场的全面回暖和2007年两市指数屡创新高,证券行业盈利水平也大幅提升。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国股票市场大幅下挫,严重影响了证券行业的整体业绩。2009年随着中国经济形势的整体好转,股票市场逐渐回升,行业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932.71亿元。

  2010年中国股票市场走势波动较大,同时随着证券公司竞争的加剧,经纪业务佣金费率水平继续下滑,行业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775.57亿元,较2009年同比下降16.85%。2011年,股票市场行情低迷,证券公司全行业仅实现净利润393.77亿元,较2010年同期下降49.23%。2012年,证券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329.30亿元,连续第三年下降,但降幅有所减缓,同比下降16.37%。

  2013年,上证指数继续大幅震荡,年末收于2,115.98点,同比下跌6.75%。得益于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回暖和融资融券业务的快速发展,2013年度证券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440.21亿元,同比上升33.68%。

  2014年,上证指数呈现震荡上行格局,年末收于3,234.68点,同比上涨52.87%。2014年证券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965.54亿元,较2013年上涨119.34%。

  2015年,股票市场大幅度回暖,125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51.55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2,447.63亿元,124家公司实现盈利。

  2016年,129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79.94亿元,实现净利润1,234.45亿元,124家公司实现盈利,较2015年有所回落。

  综上可知,我国证券行业呈现出明显的“牛熊”交替的周期性特征。

  (3)证券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前景

  ①行业竞争格局

  当前,从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看,经济维持探底趋势,增长动力依然缺乏,通缩压力不减,汇率波动幅度加大,供给侧改革政策效应短期内难以得到体现,2017年经济景气度将可能不会有较大改变。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跨市场、跨业态、跨领域的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在银行、证券、保险等主流金融业态借助网络科技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多互联网企业不断谋求“金融化”发展,金融行业边界和竞争格局被打破。金融监管在混业经营的现实下,将步入大金融监管时代。作为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场所,资本市场改革将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提升我国全球资源配置权和金融话语权的战略选择,不会因股市波动而改变。

  今后五年,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和大发展的战略机遇期。2016年作为开局之年,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将陆续出台。深港通试点落地,新三板发展提速,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壮大,境内外市场双向开发步伐大大加快。在资本市场法治化、市场化、综合化、国际化发展的大趋势下,证券行业将真正迎来混业、跨界、跨境的全竞争时代。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专业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应中后台管理变革,并购重组、优胜劣汰将成为趋势,行业集中度有望大幅提升,证券公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差异性战略定位和发展特征将更加突出。

  ②行业发展趋势

  中国资本市场多元化为大型证券公司发展拓展更大的战略空间。资本市场整体增长,尤其是直接融资的增长,正代表着证券业进行战略发展的重要机遇。随着资产证券化发行备案制、公司债公募发行核准制、私募发行备案制的全面实施,及预计推出股票首次发行注册制,预期将规模化发展空间全面打开,并有助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大型的中国证券公司将能够借助其在业务创新、客户群体、销售能力及人力资源的优势,获得中国资本市场的增长潜力所带来的裨益。例如,大型证券公司一般拥有全牌照而得以向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随着客户需求不断演变及新产品出台,这些公司可利用其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平台,根据当时的市况灵活地提供多样产品。

  证券业的监管改革正加大创新力度。2014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该等意见主要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推动中国证券公司的创新:第一,该等意见要求形成具有更强金融服务能力及融资渠道的现代投资银行;第二,该等意见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发展柜台交易及财富管理业务;第三,该等意见呼吁在市场准入上由核准制转为注册制。随着有关该等意见的改革举措不断推出,证券公司在推广创新产品及服务方面将逐渐享有更大自主权。

  互联网金融的增长将加快证券公司营运模式的改革。随着互联网的增长,证券公司的业务正从传统的收费型模式向注重专业服务、客户关系和利用网络服务等多元化模式转化。收费型业务渐趋标准化,证券公司越来越多的线下业务向在线转移,中后台管理模式由分散向集中转移,以提高证券公司的轻型化程度、降低服务成本并提升整体运营效率。这些以互联网为基础的营运模式使得证券公司得以搜集大量客户数据,然后利用该等数据更好地满足现有及潜在客户的需要。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平台亦允许证券公司通过单一接触点提供广泛产品及服务。随着越来越多的标准化产品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证券公司营业部将更注重为高净值个人及机构投资者提供个性化服务。这些个人及机构投资者趋向追求传统投资产品以外的更多选择。由于投资者对互联网的信心日益提高,发行人预期通过互联网及营业部所提供服务的差异化将日趋显现。

  提升跨境能力将令国内证券公司发展全球化业务。国内企业及个人对境外投资及融资服务的需求,以及境外投资者在中国资本市场参与度的提高,均有助加快中国证券业的跨境业务增长。中国证券企业已开始成立专责国际业务的部门,并且设立海外子公司。这些业务专注于协助海外客户参与中国资本市场,以及协助中国客户参与境外资本市场。中国多项发展,包括2014年11月推出沪港通,2015年6月推出的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措施均为业务迈向全球化提供更庞大的增长潜力。具备专门海外平台的中国证券公司受益于先发优势,并获得未来增长机遇。

  (4)证券行业政策情况

  在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中,重点发展资本市场是金融结构调整的战略选择。

  2004年《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亦有利于完善金融市场结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维护金融安全。

  2007年10月,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

  在我国产业结构亟待调整、发展方式亟需转变的大背景下,为配合实体经济发展要求,“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其中特别提到“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2013年11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提出了“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2014年5月9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表示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拓宽企业和居民投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行业将更加充分发挥连接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纽带职能,在明确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证券行业政策发展导向下,证券市场在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的同时,自身也将得到长足发展,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面临良好的政策环境。

  3、期货行业

  (1)期货行业发展历程

  我国期货市场历经培育、试点、整顿、规范发展四个阶段。监管层针对早期期货市场违规经营、盲目发展的状况,对于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和交易品种进行整顿和规范,在大破大立整治后,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格局。

  第一阶段:初创发展时期(1988年——1993年)

  我国期货市场起始于1988年。1988年5月国务院进行期货市场试点;1988年6月确定了小麦、杂粮、生猪、麻等农产品作为期货交易的开市品种;1990年10月中国第一家以现货交易为基础,正式引入期货交易机制的全国性批发市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正式开业;国务院1991年在总结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经验的基础上,设立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1992年10月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推出第一个期货标准化合约——特级铝期货标准合同,实现了远期合同交易向期货标准化合约交易的过渡。1993年5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更名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同时正式推出标准化合约,相继推出大豆、绿豆、小麦、玉米、芝麻等品种。

  第二阶段:清理整顿时期(1993年——2000年)

  针对国内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状况,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了长达8年的清理整顿。第一次清理整顿起始于1993年11月,主要围绕建设期货市场的监管框架和经历整顿期货市场两方面展开,大幅压缩试点阶段期货交易所的数量,从50家压缩到14家,压缩交易产品至35个。1993年底期货公司超过300家,期货兼营机构超过2000家,整顿后51家合资期货公司停止期货业务。

  1998年8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将14家交易所合并精简为上海、大连和郑州三家;减少商品期货交易品种至12个,各交易所之间不设置重复上市品种;清理整顿期货公司,将注册资本的最低标准提升至3,000万元,数量减少至180家,停止期货自营业务,取消兼营机构,严控境外业务。

  第三阶段:规范发展时期(2001年——2009年)

  清理整顿结束后期货市场进入恢复性发展阶段。2001年人大会议上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大宗商品批发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拉开了我国期货市场规范发展的序幕;2004年2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为大宗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为期货市场发展奠定了基调,市场进入规范发展期。

  第四阶段:创新发展时期(2010年——至今)

  金融期货的推出完善期货市场建设。随着2010年4月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2013年9月国债期货恢复交易;2015年4月中证5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上市,金融期货产品日渐多元化,实现了资本市场、金融市场与期货市场的融通。同时随着商品期货种类的不断丰富,完善了期货市场结构,目前已经形成了四大交易所,51个交易品种的市场格局。

  (2)期货行业发展现状

  ①期货品种扩容、期货交易量增长

  2000年以来,期货交易品种逐步扩容,从12个逐步扩大到51个,金融期货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同时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机构投资者数量快速增长,对于通过期货市场实现风险对冲的需求增强,导致近年来期货市场成交的扩容,2015年期货市场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为35.78亿手和554.23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2.78%和89.81%。

  金融期货成交额贡献巨大。金融期货自2010年推出以来,为各类金融机构投资提供了风险对冲工具,同时随着监管层允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进一步加速金融期货的发展壮大,由于股指期货的大合约属性,近年来金融期货以不到10%的成交量贡献了超过50%的成交金额,成为最主要的期货品种。

  ②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改善

  期货市场投资者以个人为主,机构占比有待提升。2012年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对所有期货行业开户客户进行规范,通过休眠账户管理制度清理一批无交易账户,导致2012年账户数量大幅减少,截至2014年末期货市场账户数量为82.26万户,同比增长6.5%,其中,法人和个人客户数量分别为2.74万户和79.52万户,法人客户数量占比3.33%,近年来在2.5%至3.5%之间保持稳定。

  法人客户交易市场份额高于个人客户数量份额。法人客户的交易规模占比高于个人客户数量占比,主要是因为相对个人客户的投机需求,法人客户交易更多的是产生于现货市场交易形成的套期保值需求,2014年法人客户成交12.96亿手,同比增长242.23%,占比提升至25.87%。

  随着期货市场投资者准入的不断放开,未来机构投资者占比仍将进一步提升。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期货市场对于机构投资者准入逐步放开,2010年以来,监管层先后准许证券公司、公募基金、QFII、信托公司、基金专户、保险资金参与期货市场投资,涉及金融期货和商品期货两个市场,同时期货市场面向境外投资者有望放开。期货市场能够为机构投资者提供有效的风险对冲工具,其吸引力正在逐步增强,未来机构投资者占比有望进一步提升,加大期货市场的活跃度。

  ③资产规模扩容,收入结构逐步优化

  期货公司随期货市场扩容而发展壮大。近年来期货交易品种持续创新,带来交易规模的快速扩容,有效对冲了交易手续费下行的负面影响,在传统经纪通道为主的盈利模式下,行业收入利润规模不断提升,2015年行业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44.08和60.37亿元,同比增长29.77%和44.67%,创下近年来的新高。

  传统经纪通道收入是期货行业主要收入来源。2014年行业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88.09亿元,其中以期货经纪核心的手续费收入100.35亿元,客户保证金利息净收入68.81亿元,占比分别为53.35%和36.58%,合计收入贡献达到89.93%,是行业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资产管理净收入0.87亿元,同比增长480%,但收入贡献仍处于较低,仅为0.63%;以风险管理为主的其他收入快速增长,2014年收入规模16.88亿元,同比增长166.25%,收入贡献提升至8.97%。整体来看,期货行业收入结构仍以牌照类交易通道为主。

  ④证券公司系期货公司排名靠前

  受益于优异的资源禀赋,券商系期货公司的盈利水平普遍高于非券商系期货公司。截至2015年末,净利润排名前20位的期货公司中,有15家由证券公司控股,占比达到75%。这15家期货公司中,中信期货以4.58亿元净利润位居第一位。而在非证券公司系期货公司中,瑞达期货仅以2.60亿元净利润位居第一位。

  ⑤并购重组提升行业集中度

  行业竞争格局加剧下,并购重组成为期货公司强强联合或资源互补的重要途径。当前期货行业普遍面临着公司规模小、公司数量多、业务同质化严重的问题,通过并购重组能够实现资本快速扩充、规模经济效应,增加差异化服务及增强自身综合经营能力。在行业竞争日益加剧和管理层鼓励期货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的背景下,近年来行业并购重组热度明显提升,2008年-2015年期货公司数量从171家减少至149家。

  (3)期货行业市场前景

  从行业监管方面看,净资本监管制度是期货公司监管的核心制度。2007年4月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引入以净资本为核心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体制;随着期货公司创新业务不断推出,期货公司从原来的单一经纪业务逐步发展成经纪业务、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业务并存的多元化经营机构。证监会于2013年在原《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修正以适应期货行业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适应期货公司创新业务发展需要,建立风险资本准备概念;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放松对期货公司的资本管制;三是坚持“扶优限劣”的政策导向,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指标与公司分类评价结果挂钩。2016年证监会进一步提高最低净资本要求,优化净资本计算标准,调整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计提标准和范围,完善对于期货行业的监管机制。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机制确立净资本在决定业务牌照和潜在业务规模方面的决定性作用,使得扩充净资本成为期货公司未来发展的当务之急。

  从风险资本准备计提标准方面看,期货公司要比证券公司更为严格。更高的风险资本准备计提标准使得期货公司面临更大的净资本补充压力。在调整前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对于证券公司净资本同样提出了“净资本/风险准备资本不得低于100%”和“净资本/净资产不得低于40%”的要求。在相同净资本考核标准下,期货公司的高风险资本计提标准,意味着对于同类的业务期货公司需要消耗更大的净资本,大大增加了期货公司净资本补充的压力。

  从期货公司融资渠道来看,相对于证券公司多元化的融资手段,期货公司的融资渠道相对单一,长期依赖于股东增资扩股以补充净资本,随着期货市场的不断发展,客户权益规模逐步扩容,期货公司迫切需要补充净资本以维持业务开展。融资工具创新有助于打破净资本对于期货公司发展的桎梏,打开期货公司成长新空间。证监会于2014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在境内外发行上市、在股转系统挂牌,增强资本实力,为期货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指明了方向。

  从业务创新方面看,期货行业创新进程加快,不断优化行业的盈利结构。2012年为期货行业的创新元年,在交易品种持续扩容的同时,期货风险管理业务和期货资产管理业务正式破冰,改变了期货行业单一收入模式的经营格局;2014年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为期货行业创新指引了方向。同时随着投资咨询、基金代销等业务的逐一破冰,期货行业将摆脱单一收入的格局,实现多元化经营。未来,期货行业的创新仍然可期。

  3、金融租赁行业

  (1)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历程

  租赁业作为发达国家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支柱,是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并列的五大金融业务之一。在成熟的债权融资资本市场上,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占全球设备投资的15%至20%左右,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国的租赁行业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步,伴随改革开放同步发展,先后经历了高速成长期(1981年-1987年)、行业整顿期(1988年-1998年)、法制建设期(1999年-2003年)和健康发展期(2004年以后)。2004年12月,商务部外资司宣布允许外商独资成立融资租赁公司;当月,商务部和国税总局联合批准9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公司,2006年5月再次批准了11家试点公司;2007年1月,银监会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1号),明确了新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设立参股金融租赁公司。这三大事件标志着我国租赁业外资、内资、银行三种资本进入融资租赁行业的渠道全部打开,行业进入了规范发展和高速发展时期。

  截至2016年末,全国金融租赁公司超过50家(不含专业子公司,不含已批准设立但尚未注册备案的金融租赁公司),数量增长十分迅速。

  (2)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现状

  从公司类型上看,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凭借着资金、技术、渠道和品牌等先天优势,取得了迅速发展。2009年以来,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量大约为全国融资租赁业务总量的50%左右。在2013年全国融资租赁新增业务量中,金融租赁公司的贡献度达到41%。截至2015年底,全国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合计1.63万亿元,同比增长27.40%,;租赁资产达到1.50万亿元,同比增长25.53%;实现净利润176.70亿元。2016年末,全国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合计约2.07万亿元,租赁资产约1.68万亿元,基本与去年底持平,实现净利润231亿元。

  从业务类型来看,金融租赁公司通过设立SPV、发展经营性租赁等多种方式实现产品创新和业务发展。自银监会于2010年1月13日发布《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批准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以SPV方式开展飞机、船舶、工程机械等租赁业务以来,已有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上海综合保税区和北京天竺保税区先后开展了SPV租赁业务。SPV的设立为租赁公司开展飞机、船舶租赁业务实现了风险隔离和税费的减免。另一方面,经营性租赁比重也有所提升,丰富了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品种。

  从融资渠道的创新来看,近年来各家租赁公司运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业务发展。从2010年开始,融资租赁公司进入债券市场直接筹资,华融租赁、交银租赁、招银租赁、江苏租赁先后公开发行金融债券。2011年,渤海租赁通过借壳ST汇通上市,成为第一个上市融资租赁企业。同年,恒信租赁在香港完成离岸人民币11.45亿定期银团贷款,成为首次由内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完成的离岸人民币银团贷款。2014年9月,交银租赁申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获得银监会批准,成为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第一单。此外,一些金融租赁公司还通过信托计划等方式进行筹资,多元化融资渠道的开拓有力支持了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拓展。

  (3)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前景

  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的业务量增长,融资租赁在全社会融资渠道中的地位不断上升,该行业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2011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部门相继出台了多项规定,加大对融资租赁行业的政策支持,明确融资租赁行业相关税收政策,鼓励融资租赁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对融资租赁规模等监管指标实行控制,加强管理,规范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指引行业的发展方向。

  2013年12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天津考察工银租赁时表示要培育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使其为实体经济服务。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明晰。

  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新的司法解释从合同的法律效力、租赁物公示以及承租人违约后的救济措施等多个层面做出了相对细致的规定,为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层面的支持。

  2014年3月,银监会发布了最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4〕第3号),从准入条件、业务范围、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既放宽了准入门槛,又扩大了业务范围。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有利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科学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特色优势,进一步做实、做专、做强,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为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一步。

  2014年7月,银监会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了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行为,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向专业化发展。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两份指导意见系统全面地勾勒了我国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业发展的蓝图,归纳并总结了今年国家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业的支持政策,改善并优化了国家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业的经营环境,对提高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外,各地关于支持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的地方性政策陆续出台。特别是上海自贸区、前海以及东疆保税区都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将发展融资租赁行业作为金融创新和支持企业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融资租赁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三)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发行人作为央企五矿集团下属金融板块的运营主体,是上市公司五矿资本股份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国内大型金融控股平台之一。发行人具有如下竞争优势:

  1、对金融各领域均有较强渗透

  发行人控股和参股信托、证券、期货、金融租赁、基金、银行等金融企业,一方面能满足客户几乎所有的金融业务需求,在市场上竞争力更强,也更能维持客户粘性;另一方面也能在监管政策变动时,及时转向,保留业务机会,以旗下其他满足要求的子公司承接业务。

  2、集团内协同作用

  发行人及旗下子公司以及五矿集团旗下的众多子公司,都有着众多的金融业务需求和客户资源,以集团内业务协同的形式从内部消化自身业务需求,在外部以交叉销售形式开拓更多业务机会,为发行人的未来增长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3、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

  2017年初,发行人控股股东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金融板块注入上市公司,一次性募集配套资金150亿元,拓宽了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摆脱了增资靠集团公司“输血”发展的老模式,为资本密集的金融板块发展注入了充分的流动性支持,未来各业务板块在资本市场的支持下有望得到进一步发展。

  4、五矿集团的大力支持

  中国五矿是由两个原世界500强企业(原中国五矿和中冶集团)战略重组形成的中国最大、国际化程度最高的金属矿产企业集团,是全球最大的冶金建设运营服务商。截至2016年末,掌控的资产总规模达到1.6万亿元人民币,其中资产总额8,139亿元,金融业务管理资产8,142亿元,境外机构、资源项目与承建工程遍布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55亿元。中国五矿间接持有发行人大量股权,在发行人未来发展遇到瓶颈时,五矿集团将为发行人坚固的后盾,为发行人的良好发展提供保障。

  (四)发行人的经营方针及战略

  发行人以打造领先的产业综合金融服务商作为公司愿景;以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综合金融服务,助力集团公司整体价值提升为使命;以依托产业,借力资本市场打造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持续推进金融业务协同发展,构建专业的投资与资产管理能力,成为具有综合竞争力的领先金融控股公司为发展战略。

  围绕愿景、使命与发展战略,发行人将战略发展细分为三个目标:

  1、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在公司现有牌照布局与服务能力基础上,识别集团公司新阶段业务战略下各产业中心的业务需求与服务机会,以大宗商品价格风险对冲、上市公司服务、资产管理为重点完善金融服务功能。

  2、持续贡献利润。在分析外部行业发展前景与内部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抓住市场机遇继续做大做强核心业务单元,围绕产融协同与业务融合着力打造市场竞争力,在持续产生当期业绩的同时积累内涵价值,为集团公司贡献更多的利润,平抑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集团整体经营成果的影响。持续贡献利润是公司回归价值创造本质、兑现股东回报的承诺的基础,也是实现“全面领先”,争取市场地位的重要前提。

  3、提升资产运作效率。包括“参与集团公司已有上市公司上市再融资项目”、“择机开展产业并购与孵化”等多种形式。运用资本市场解决公司资源瓶颈、促进自身管理提升;发挥金融牌照资产管理功能,盘活集团公司存量资产;以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前提,择机开展并购与孵化,配合集团公司优化资产结构。

  通过以上经营方针及战略,发行人力争发展成以产业为依托,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此过程中,发行人将努力推动股权多元化,强化资本运作,充分提升牌照内涵价值,聚焦证券、期货、信托等核心业务,加强内部产业支撑与协同,争取成为具有综合竞争力的领先金融控股公司。

  (五)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的情况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包括五矿信托、五矿证券、五矿经易期货和外贸租赁,合营和联营公司包括绵阳商行和安信基金,上述公司持有的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如下:

  表4-55: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的情况

  ■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本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以及2018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本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非经特别说明,本节中引用的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数据均引自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8年1-3月财务数据引自本公司未经审计的2018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本公司2015-2016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1-57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1-44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一季度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本公司2015-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2018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表5-1: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表5-2: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表5-3: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5-4: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表5-5: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表5-6: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表5-7: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指标

  ■

  注: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为了更好的反应金融企业的财务情况,资产负债率的计算通常要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此处提供金融企业和一般企业两种口径计算的指标,本募集说明书中若无特别说明,资产负债率一律指以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得出的结果:

  资产负债率1: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100%;

  资产负债率2:一般企业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5、短期债务=短期借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短期债务;

  6、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中的融资租赁款;

  7、EBITDA=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9、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0、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11、总资产报酬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100%;

  1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100%;

  13、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00%;

  14、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00%。

  三、发行本次债券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8年3月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次债券剩余募集资金净额为30亿元;

  3、假设本次债券剩余募集资金净额30亿元计入2018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次债券剩余募集资金30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5、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在2018年3月31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表5-8:本次债券发行对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

  ■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额度。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偿还的公司债务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1:拟偿还公司债务明细

  单位:万元

  ■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本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假设本期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以2018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将保持不变。同时,发行人合并口径下的流动比率将有所上升。本期债券发行后,由于长期债务融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发行人债务结构将能得到有效改善。

  (二)对本公司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量较大,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可能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综上,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可有效提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进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第七节 备查文件

  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二、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015—2017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2018年3月末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四、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八、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摘要及上述备查文件。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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