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104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函告,获悉金圆控股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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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7,707,6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7.46%。金圆控股持有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资产”)91%股权并通过开源资产持有公司股份4,074,0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7%。金圆控股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为6,987,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0.978%)。截至目前,金圆控股累计用于质押的股份合计143,09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0.02%。
三、备查文件
1、金圆控股关于解除质押的函;
2、登记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105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日收到公司原副总经理邱永平先生、原董事会秘书王函颖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于 2018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邱永平先生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02,65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0.97%;王函颖女士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0.0042%。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2018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截止该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节点,邱永平先生与王函颖女士未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18年7月24日,公司收到邱永平先生与王函颖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届满的函》。截至本公告日,邱永平先生及王函颖女士并未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期间已经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18年7月24日,邱永平先生及王函颖女士并未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累计减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公司总股本的0%。截至目前,邱永平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27,610,6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86%;王函颖女士仍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6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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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邱永平先生与王函颖女士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邱永平先生与王函颖女士未违背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规情况。
3、邱永平先生与王函颖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邱永平先生、王函颖女士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邱永平先生与王函颖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届满的函》。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