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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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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8-056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变更暨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俞连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祖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总经理李祖岳先生(相关简历详见附件)。俞连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及法定代表人。公司对俞连明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努力与贡献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核查,我们认为李祖岳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无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的情形。上述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我们认为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代表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议案。

  本次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等无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人事变动调整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附件: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李祖岳简历:

  李祖岳,男,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曾任黄山制药总厂薄荷分厂副厂长,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副经理,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荣获2016年屯溪区工业经济发展特殊贡献二等奖,2017年获黄山市经济人物优秀企业管理者称号。现任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屯溪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屯溪区总商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执委。

  李祖岳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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