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代码:100938
● 回售简称:海正回售
● 回售价格:按面值人民币 100 元/张
● 回售申报期:2018 年7月19日、2018 年7月20日
●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562,570 手(1 手为 10 张)
● 回售金额:人民币 562,570,000.00 元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 年 8月 13 日
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或“公司”)于 2018 年7月13日披露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海正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和《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海正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并于2018年7月16日、2018 年 7月17日和2018 年7月18日分别披露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海正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海正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以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海正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15海正01”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即2018 年7月19日、2018年7月20日)内进行回售申报,将持有的“15海正01”公司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5海正01”公司债券的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562,570 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562,570,000.00 元。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 5.70%。
2018 年8月13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发放回售资金,“15海正01”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变更为 237,430 手。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