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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蓝光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0.50%)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6月12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蓝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02,143,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8%;本次股份质押后,蓝光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1,088,474,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7.94%,占公司总股本的36.47%。
二、质押情况说明
1、质押的目的:本次质押系对前期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3,718,000股股票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蓝光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在本次质押期内,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蓝光集团将采取补充抵押物、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平仓风险应对措施: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蓝光集团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交易出现的其他重大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