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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3日及2018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15年发布的《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内,由于激励计划中1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以上12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89,2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235.1846万股减少至40,216.2646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89,2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