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29日,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金辰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一、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办理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业务,转存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投资的产品为定期存款,主体为商业银行,该投资对象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及风险管理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该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合计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五、报备文件
(一)《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证明》
(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定期存单》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