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2018年3月27日、5月25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申请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2018-049)。
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下午收到了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通知书【(2016)粤0104执1493号之三】》原件。现将《通知书【(2016)粤0104执1493号之三】》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广东省化工轻工总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松本电工电器有限公司、广东顾地塑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17日向你公司发送了(2016)粤0104执1493号之二《通知书》,为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第9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请你公司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告,并将相关情况报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备案。
公告内容: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广东顾地塑胶有限公司;
2、持股数量(股):46,248,608;
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7442%;
4、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股):46,248,6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司法强制执行;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以及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以及减持比例:19,456,00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579%);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分四阶段(每阶段为三个月)卖出,每阶段卖出数量分别如下:(1)596万股;(2)596万股;(3)596万股;(4)157.6万股。
特此通知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截至目前,广东顾地塑胶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6,248,608股股份。本次广东顾地塑胶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19,456,00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579%)被强制卖出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会由7.7442%下降至4.4864%。广东顾地塑胶有限公司本次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