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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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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8-080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因公司第二大股东协议转让其所持股份所致,尚需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控股股东豁免要约收购事项的申请。

 本次协议转让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工”)和公司第二大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集团”)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加快推进福建省属国有资产产业布局调整,福能集团与福建建工于2018年5月23日签订了《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书》,福能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中国武夷流通股份106,207,7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福建建工。同时,福能集团与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于2018年5月23日签订了《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书》,福能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中国武夷流通股份50,383,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交通集团。

 二、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协议转让前,福建建工持有中国武夷325,367,100股股份,占中国武夷总股本的32.29%,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福能集团持有中国武夷206,871,070股股份,占中国武夷总股本的20.53%;交通集团未持有中国武夷的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后,福建建工将持有中国武夷431,574,848股股份,占中国武夷总股本的42.83%,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福能集团将持有中国武夷50,280,140股股份,占中国武夷总股本的4.99%;交通集团将持有中国武夷50,383,182股股份,占中国武夷总股本的5.00%。

 三、本次协议转让各方基本情况

 (一)福建建工

 ■

 (二)福能集团

 ■

 (三)交通集团

 ■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后续事项

 1、福能集团与福建建工的股权转让交易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本次股份转让获得福建省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批准;(3)受让方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2、福能集团与交通集团的股权转让交易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本次股份转让获得福建省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批准;(3)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受让转让方持有的中国武夷流通股份106,207,748股(占中国武夷股份总数的10.54%),其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3、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2、《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8-082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5月25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能源集团于2015年5月26日-2016年9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票245.53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9%,自2013年3月19日-2016年9月30日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票1,802.4519万股,累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7%,未达到5%。因2018年5月23日能源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向福建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工”)和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分别转让公司股份10,620.774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54%)和5,038.318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7,461.5449万股,累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67%。协议转让完成后,能源集团持股将变更为5,028.0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为公司5%以下股东。现将能源集团减持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1)上述数据不含2016年09月02日-2016年09月05日减持资管计划持有的中国武夷股票105.46万股,减持均价18.06元/股,占中国武夷总股本的0.21%。

 (2) 2013年3月19日-2015年5月14日能源集团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5,569.12万股,累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8%,已在指定媒体披露(公告编号:2013-028、2014-041、2014-087、2015-05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 能源集团2016年2月参加中国武夷配股配售2,387.4354万股;(2) 公司2017年6月26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能源集团增加股本10,343.5535万股;(3)公司2017年11月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806.75万股;(4)本次协议转让前能源集团持股数20,687.107万股,占总股本的20.53%。(5) 2018年1月5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剩余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能源集团未违反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需获得福建省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福建建工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事项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4、本次减持完成后,能源集团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

 三、备查文件

 1、能源集团《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2.能源集团与福建建工、交通集团股份转让协议书。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8-084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股份提示性公告

 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关于大股东建工集团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2018年5月24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工”)《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福建建工于2018年2月8日-2018年5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235.2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2018年5月23日以协议转让方式购买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10,620.774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54%)。协议转让完成后,福建建工将持有公司股票43,157.48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3%(不含通过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98.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下同)。

 同日,公司收到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交通集团于2018年5月23日以协议转让方式购买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5,038.318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协议转让完成后,交通集团将持有公司股票5,038.31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现将股东增持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1、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增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需获得福建省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福建建工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事项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3、大股东福建建工本次增持目的及计划说明。福建建工为了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加快推进福建省属国有资产产业布局调整,进一步提高了福建建工的控股股东地位,在未来12个内暂无减持计划。

 4、上述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三、备查文件

 1、福建建工和交通集团《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

 2.能源集团与福建建工、交通集团股份转让协议书。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8-086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资的公告(第二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马协标先生、王军泓先生已离职,上述2人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根据公司《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激励对象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总股本0.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07,663,640股变更为1,007,463,64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第一次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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