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18 股票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奖励的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甬经信科技【2018】61号文件《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一批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引导制造业企业专注于细分产品领域精耕细作,培育提升更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促进我市制造业发展,根据《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甬经信综调【2017】174号)、《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工程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9-2019年)》(甬工推进办【2017】13号),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在首批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中,认定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第一批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2018】183号 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制造2025”专项)的通知,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正式名单公布后,按照每家企业200.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兑付。
2018年5月16日,公司收到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财政审计办公室转为发放的奖励资金200.OO万元整。
二、本次获得奖励款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计入本年损益,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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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鸿华”)、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祥禾”)的通知:自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5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分别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38,000股、89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860%、0.22334%。
具体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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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披露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17-083)。上海鸿华、上海祥禾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及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 24,060,000 股,占日月股份总数 6.00%。其中上海鸿华预计减持 14,828,613 股,占日月股份总数的 3.698%;上 海祥禾预计减持 9,231,387 股,占日月股份总数的 2.302%,陈建敏通过上海祥禾间接持有日月股份的 193,868 股不包含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范围内。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上海鸿华、上海祥禾目前所持有的的公司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海鸿华、上海祥禾,上述股东权益变动等事项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5月18日